16世紀,由於受到基督教加爾文教派的迫害,新教徒帶着大量金錢陸續從法國和意大利逃到日內瓦,隨之誕生了最早的瑞士銀行家。為了保護這些新教徒,避免洩露他們的情況,銀行家們建立起了一種行業內非正式的基礎保密制度。1713年,日內瓦議會制訂了一項規定,即銀行人員應登記客戶信息,但未經市議會批准,不得洩露給儲戶本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這成為瑞士銀行保密法最早的雛形。圖為1920年,瑞士聯合銀行在巴塞爾的辦公室。 圖片來源 wikip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