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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獻協調員的酸甜苦辣:"不能死後挨一刀"成梗阻
2017-04-05 16:17:42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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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一位捐獻協調員的酸甜苦辣

  這些年了解、志願登記器官捐獻的人數多了起來,但真正實現捐獻的數量還是比較少。捐獻意願和捐獻成功之間,還有一些路要走。2011年就已成為安徽省首批器官捐獻協調員的朱乃庚,跟記者聊起了從業以來的酸甜苦辣。除了傳統觀念的阻礙,還有醫療條件不足、法律方面不太協調等等原因。他自稱“壓力不小,見證感動,也懷有希望”。

  夜已深,但一接到有“潛在捐獻者”的通知電話就往外跑;和患者家屬反覆溝通,即便説好了也常遭遇臨時變卦……這些,2011年就已成為安徽省首批器官捐獻協調員的朱乃庚都經歷過。“沒有強大的內心,真不知道該怎麼堅持。”幾年下來,在死亡新生之間牽線搭橋,在日夜奔忙之中守望生命,朱乃庚見證悲慟,體會艱難,也常常百味雜陳:“器官捐獻就四個字,但背後有著太多的復雜曲折。”

  傳統觀念成梗阻,“不能死後挨一刀”

  公文包總是鼓鼓的,裏面裝有潛在器官捐獻者的詳細資料,手機24小時開機,半夜接到電話就往醫院跑,一邊緊趕慢趕,一邊琢磨著怎麼和患者家屬溝通。朱乃庚自稱,“那種感覺,就像靈魂在孤獨的黑夜裏彷徨、吶喊。”

  到了醫院,核實了患者情況,和家屬一溝通,結果可能更糟,“對不起我們不考慮。”“你們不想救人了嗎?衝著器官來的!”……

  這些年,朱乃庚跑遍了全省幾十家醫院,一次次碰壁之後發現,家屬對這個問題的態度,十之八九都是反對、拒絕。而剩下動搖考慮的,因礙于情面或者旁邊人的一瓢冷水,多半最後還是會拒絕。

  一位因車禍入住巢湖某醫院的顱腦損傷患者,經全力搶救未果,醫生初步判定達到腦死亡,繼續治療已經沒有意義。朱乃庚得知後第一時間介入,和患者的愛人、女兒聊了兩個多小時,耐心地講解捐獻的流程、倫理、法律、政策等相關知識。

  “當時好像看到了希望,家屬表達了捐獻的初步意向,不料結果還是竹籃打水了。”因為患者的其他親屬知道了,“怎麼能讓人死後再挨一刀?”“醫院不想著救治,怎麼能幹這種事?”朱乃庚回憶,“當時,任憑怎麼講明法律政策,都沒用。”母女二人,最終也沒能頂住眾多親屬的壓力,表示不再考慮捐獻了。

  “器官捐獻,要經過所有直係親屬的簽字同意,有時好不容易做通了工作,但旁係親屬來一番議論,事情‘反轉’的可能性也很大。”朱乃庚認為,保存遺體完好的傳統觀念,仍是器官捐獻面臨的最大阻力。

  配套條件遇不足,捐獻意願難實現

  “我們這兒有人出了車禍,人不行了,家屬有捐獻的意願。”電話這頭,聽到“意願”二字,朱乃庚立即奔赴界首市人民醫院。

  患者是界首市的居民,眼看治療無果,妻子和女兒主動提出捐獻器官,説患者生前愛做善事,捐獻器官也一定符合他的心意。

  “在一個小地方,能主動提出來器官捐獻非常不容易。”朱乃庚十分感動。而且經臨床判定,患者已達腦死亡狀態,但接下來的情況還是有些始料未及。

  按程式,家屬同意捐獻必須簽署志願捐獻器官同意書和願意放棄治療的同意書。朱乃庚説,“判定腦死亡後,患者生存的可能性為零。但我國腦死亡未立法,臨床上依舊採取心腦雙死亡的判斷標準。”同意放棄治療,就可能對車禍造成的人身傷害後果之認定産生爭議。原本想要捐獻的一家人也猶豫了。兩天過後,患者去世,家屬最終決定捐獻,但已經錯過了捐獻的時效。

  此外,器官獲取醫師、協調員等專業人員的“青黃不接”,也讓捐獻意願難以實現。

  “在淮北某醫院就醫的腦出血患者,已經沒有了救治的希望,家屬希望捐獻器官,但當地沒有能夠做器官獲取手術的醫師。”

  每聽到一次主動捐獻,朱乃庚都格外珍惜。這次,他照例立刻扔下手頭的活兒,召集了器官獲取醫師、腦死亡判定專家等“全套”人馬,開車飛奔患者所在醫院。但仍舊是遲了一步。到了醫院,患者已經去世兩個多小時了。

  “這完全是專業人才、技術力量跟不上造成的。”朱乃庚介紹,安徽全省能做器官捐獻手術的只有安醫大一附院等4家醫院,專業醫師嚴重不足。

  而協調員隊伍,人手也非常緊張。“安醫大一附院只有3名專職器官捐獻協調員,卻要負責協調省內4個地市二級醫院的器官捐獻事宜。”朱乃庚説,潛在的捐獻者很多,但協調起來很復雜。

  朱乃庚現在正在接手的一個案例,患者就有5個子女,按規定器官捐獻要經所有直係親屬簽字,但有幾個子女出生後就送養給別人了,現在要一一聯繫上,還要溝通捐獻事宜,難度不小。

  好在,幾年來朱乃庚挺了過來,從起初單打獨鬥到現在有了3人的小團隊,從一開始每年實現捐獻一兩例到現在每年能經手十幾例,每年都能遇到主動提出捐獻的患者及家屬。朱乃庚自稱“壓力不小,見證感動,也懷有希望”。

  “做這個工作,起碼要會開車,緊急情況需要半夜出門,還得心理素質過硬,因為常常要面對生離死別,還有旁人的猜忌。”朱乃庚感嘆,“希望協調員的隊伍越來越壯大,希望越來越多的醫務人員能參與推動這項工作。”不過,朱乃庚也直言,壯大隊伍也得“待遇”留人,讓他們有較高的工資待遇,較好的職業上升空間,“現在協調員操的心不比臨床醫生少,但其所承擔的工作量與現有待遇、可預期的職業發展空間並不匹配。”

  多些宣傳與實惠,同步辦案和捐獻

  相關數據顯示,我國器官捐獻的公眾知曉度和支援度還不高,人體器官還較短缺(供需比約1:30),2016年百萬人口捐獻率僅為2.98。如何讓更多的人了解、支援乃至參與推動這項工作,還需要完善機制,多點兒實招。

  70多歲的合肥市蜀山區市民王芬(化名),幾年前作出了捐獻老伴兒器官的決定,自己也做了遺體和器官捐獻志願者登記。

  但做通子女的工作並不容易。“孩子們算是走在時代前列了,但一提器官捐獻就很保守,因為他們多半不了解捐獻是怎麼一回事兒。”王芬坦言,平時能了解到的有關器官捐獻的宣傳很少,要通過設立更多的器官捐獻者緬懷紀念場所,器官捐獻公益廣告、開辟公告專欄等形式進行宣傳推介,來淡化、改變人們對捐獻的固有偏見。

  更主要的,是要給捐獻者家屬更多的關心、關懷。在王芬看來,每個捐獻者及其家屬都很偉大。但目前,捐獻之後,家屬就只能領到微薄的人道救助款,一紙榮譽證書。王芬建議,“可考慮出臺更多實在的舉措、比如捐獻者的子女等直係親屬,能夠在就業等方面得到政策照顧,讓捐獻者及其家屬等對社會具有特殊貢獻的群體,可以有更多的實惠。”

  安徽省紅十字會遺體(器官)捐獻中心安醫大接受站負責人付傑建議加快腦死亡立法。他認為,腦死亡者救不回來,而現行的心腦雙死亡標準,浪費了醫療資源,也增加了病人的負擔,也使器官捐獻處于與司法鑒定等衝突的境地。同時,應建立交通事故、刑事案件腦死亡逝者的器官捐獻和交通事故鑒定、刑事案件認定等的“同步”工作機制,在處置發生腦死亡的案件時,交管、法院、檢察院等部門要及時向當地紅十字會、衛生部門通報情況,配合宣傳人體器官捐獻知識,協助動員自願無償捐獻。尤其對家屬提出自願無償捐獻人體器官的情況,要從有利于人體器官安全、健康移植的時間要求出發,優化相關法律處理程式。對符合捐獻條件的,各級交管及公檢法部門要配合紅十字會、衛生部門啟動捐獻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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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陳俊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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