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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奉新縣一起3.2億元政企債務糾紛的背後
2017-04-02 16:17:2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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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南昌4月2日新媒體專電(記者 胡錦武 秦宏)3月31日,網傳江西奉新縣人民政府因與奉新縣沿河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發生合同糾紛,被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凍結3.2億元資産,並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事件引發輿論熱議。

  事件源于10年前的一份合同。2007年,奉新縣政府為推進城市化建設,通過招商引資,與江西國弘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弘公司”)簽訂合同,約定由後者墊資完成奉新上橋以西潦河兩岸延伸工程項目。作為回報,奉新縣政府同意以上橋以西潦河兩岸約362.76畝土地的上市收益作為乙方的投資回報。與此同時,由奉新縣城投公司(後退出)與國弘公司共同出資組建了沿河公司,負責相關建設和開發工作。2013年12月,沿河公司、國弘公司因與奉新縣政府就上述土地拍賣的收益返還問題發生糾紛。

  奉新縣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宋鵬程告訴記者,2016年7月5日,南昌仲裁委員會裁決,奉新縣政府向沿河公司及國弘公司支付工程建設、投資收益等共計約3.2億元。2017年1月5日,沿河公司向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1月10日,法院立案執行。

  “政府賬戶並未被凍結,也沒有被列為‘失信人黑名單’。”宋鵬程説,糾紛一事屬實,但在被下達強制執行通知書後,奉新縣政府立即向法院提交了《執行異議書》。

  “政府已累計支付1億多元。”奉新縣政府副縣長陳建平告訴記者,南昌仲裁委員會裁決後,奉新縣政府開始履行支付義務,已先後向沿河公司支付現金4700余萬元。同時,在沿河公司自己以及其參股公司開發的房地産項目,因資金問題陷入困境中時,政府先後幫其墊付資金數千萬元。

  為何剩余的約2.2億元,奉新縣政府沒有立即“償還”?

  “政府一直在積極兌付,只是方式不同。”奉新縣財政局、城管局及信訪局等多名幹部表示,國弘公司、沿河公司以及與其他人合作開發的三個房産項目中,仍拖欠大量材料款、工程款,並有大量稅費未按時繳納,3000多戶已交款的購房者仍無法按時拿到房屋或辦理産權證。

  “政府覺得應該把剩余的錢用于解決工程爛尾、工程款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問題,保障大量購房業主順利交房、辦證。”陳建平説,雙方合同書注明,只有政府取得了土地出讓收益,才能予以返還。但是,在由沿河公司曾經參股的一家公司拍得部分土地後,2億多元土地出讓金一直未支付,以致政府無法履行收益返還的義務。

  對此,沿河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正冰的代理律師史清勇説,自裁決書下達至今,張正冰只收到奉新縣政府支付的1500多萬元返還收益。至于政府支付給了與張正冰無關的第三方,不能算奉新縣政府履行了返還收益的義務。他表示,無論沿河公司在外面有什麼債務糾紛,均不能構成奉新縣政府不返還土地收益義務的理由。

  奉新縣政府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政府一定會堅持依法辦事,履行好法院作出的執行決定。具體的賠付方式還有待協商解決。

  “希望奉新縣政府能夠依法履行好相關土地收益返還的責任。”張正冰表示。

  4月1日下午,奉新縣發布“情況説明”稱,將尊重法律裁決,嚴格按法律履行義務,配合法院做好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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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聶晨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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