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市 概 況
中關村科技園區--昌平科技園區
北京市新技術産業開發試驗區昌平園區地處昌平衛星城南面, 距北京市30公里、首
都機場35公里。規劃用地面積40平方公里,一期開發1.7平方公里。1992年3
月經北京市政府批准建立,是北京市新技術産業開發試驗區的重要組成部分,7月正式開
工建設。1994年4月25日,被批准為國家級高新技術産業開發試驗區。經北京市政
府和國務院批准,列入昌平衛星城建設的總體規劃。
園區交通便利。京包、京通、大秦鐵路幹線從區內穿過,有9個客貨車站。環城公路
城鎮、鄉村聯網,有19條長途客運線路和4條跨省長途客運線路。途經昌平園區的北京
-昌平旅游區高速公路竣工後,乘車18分鐘可達京城。亞運村—十三陵風景區廣軌鐵路
於1997年通車。
園區集中發展技術密集,知識密集,耗能低、無污染的新技術産業,重點是:電子信
息技術及其産品;激光技術、光電子技術及其産品;機、電一體化技術及其産品;生命科
學和生物工程技術及其産品;新材料技術及其産品;新能源技術和節能新技術及其它品;
精細化工技術及其産品。
截止1995年3月底,在近3平方公里的中心起步區建完“七通一平”的全部基礎
設施;園區內供水、供電、供暖、電訊、排水、排污等市政設施全部為地下管網密封式建
築。已完成園區內7條高等級公路建設,兩座開閉電站各110千伏;兩座水源廠,日供
水量13.5萬噸;昌平衛星城10萬門程控電話系統分三路入區,可滿足安裝國內外直
通電話、傳真和用戶電報需要;113.62兆瓦集中供熱站,可保證工業用汽和採暖需
要;排水系統採取雨污分流制;建成幾十棟面積達3.6萬平方米的標準化廠房和總面積
4.8萬平方米的商品住宅樓。園區內中小學教育配套設施已啟用。
截止1996年底,入園新技術企業達375家,投資總額48億元。其中三資企業
48家,投資總額19425萬美元。
[優惠政策]
昌平園區內的新技術企業享受下列優惠政策:
——減按15%稅率徵收所得稅。企業出口産值達到當年産值40%以上的,經稅務
部門核定,可減按10%稅率徵收所得稅。新技術企業自開辦之日起,三年內免徵所得
稅,第四至第六年可按前規定的稅率,減半徵收所得稅。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免
購國家重點建設債券。
——以自籌資金新建技術開發的生産、經營性用房,從開始五年內免徵建築稅。園區
內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符合新技術企業標準的適用以上減徵稅收的優惠。
——園區內新技術企業生産出口産品所需要的進口原材料和零部件,免領進口許可
證,海關憑合同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門的批准文件驗收。
——新技術企業用於新技術開發,進口國內不能生産的儀器設備,憑審批部門的批准
文件,經海關審核後,五年內免徵進口關稅。
——新技術企業所用貸款,經稅務部門批准,可以稅前還貸。
——園區內的新技術企業開發的新産品,可自行制定試銷價格。經營國家沒有統一定
價的新技術産品,可以自行定價。
——園區內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和産品出口業務校多的新技術企業,其商務、技術人員
一年內多次出國的,第一次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審批,以後由企業自行審批。
——園區內的新技術企業,用於新技術和新技術産品開發的儀器、設備,可以實行快
速折舊。
——園區的新技術企業免繳獎金稅。
此外,園區對入區興辦高新技術的企業,在執行北京市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試驗區享
受各項優惠政策的前提下,切合園區具備的條件,制定了以優惠價格提供工業用地,生産
廠房和職工住宅;免收幾種基本建設費;實行增值稅20%返還;妥善安排入區職工子女
入托入學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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