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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 京 市 概 況

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初建時名為亦莊工業小區,後易名亦莊工業開發區,最後用現
名),是北京第一個工業開發區,也是北京市唯一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
  開發區位於京東南郊大興縣亦莊鄉,離市中心15公里,距出海口塘沽港140公
裏。1991年11月5日,市委、市政府領導批准,成立北京市亦莊工業小區籌備組。
12月7日,市政府決定,成立北京市亦莊工業區投資開發總公司。1992年7月10
日,市政府決定,北京市亦莊工業區機構名稱更名為: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經濟技術投資開發總公司。1994年5月5日,中共北京市委決定,成立中共北
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工作委員會。8月25日,國務院批復,同意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定為
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1995年4月14日,北京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通過《北京經
濟技術開發區條例》,並且公布於6月1日起施行。
  開發區遠景規劃總面積為80—100平方公里,一期開發面積15平方公里,涉及
朝陽、大興、通州三個區縣的部分用地。起步區為3.83平方公里。
  開發區計劃按現代化衛星城市設計建設,40%面積為工業區,20%歸生活住宅
區。
  到1997年6月份,開發區已有入區企業166家,總投資10.6億美元,其中
外商投資企業89個,投資總額9.4億美元。7月底,在開發區註冊、投資的企業達到
174家,投資總額達到110456萬美元。其中三資企業97家,內資企業77家。
  2000年5月8日,投資額達100億元人民幣的星網(國際)工業園在北京經濟
技術開發區奠基。這是由諾基亞集團公司投資建立的移動通信專業園區,主要從事有關移
動通信産品及零部件的開發、製造、銷售、服務等業務。

  投資方向
  開發區吸收的工業項目以能耗、水耗、物耗、佔地、污染少,附加值、技術密集程度
高為原則。投資項目以高新技術企業、出口創匯企業和“三資”企業為主。開發區規劃范
圍內的土地將採取有償使用的辦法。

  投資環境
  地理位置優越,地處京津高速公路起點處,環渤海經濟圈的中心,為國務院批准的
“北京城市總體規劃”中的重點發展地區。上高速公路驅車一個半小時可達天津新港;西
側8公里有開通國際航班的南苑機場;驅車30分鐘可抵達首都國際機場;北行15分鐘
可達北京火車貨運站;沿三環西行20分鐘是中國最大的火車客運站—北京西客站。開發
區與市區&&快速方便,區內的成壽寺路與市區三環路相連,10分鐘即可抵達市區。開
發區是連接京、津、塘的交通樞紐,已形成陸路、海路、空路四通八達的交通網絡。開發
區東側有國際集裝箱中轉站,北鄰北京國際物流中心及海關、商檢等機構。
  基礎設施完善。開發區建有高水平的國際通訊設施和水、電、天燃氣、蒸汽熱源等管
線、站所及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統。已完成固定資産投資15億元,起步區的市政綜合管線
及道路已全部建成。到1996年底共完成市政綜合管線174公里,建成道路40公
裏。還建成了175噸鍋爐的供熱廠,10萬門程控電話的電信局大樓,3.5萬平方米
的標準工業廠房等一批配套設施。
  到1996年底,種植、養護累計投資1000萬元,綠化面積18萬平方米,綠化
面積佔總面積的30%以上,達到國際水平。

  優惠政策
  開發區享受沿海開發區政策。
  生産性的外商投資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其中經營期在10年以
上的,從開始獲利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3年至第5年減半徵收
企業所得稅。
  先進技術企業,依照稅法規定的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期滿後,經審定仍為先進技術
企業的,可延長3年減按10%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産品出口企業按照國家規定免徵、
減徵企業所得稅期滿後,凡當年出口産品産值達到企業全部産品産值70%以上的,可以
按照10%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對在開發區設立的新技術企業,從開辦之日起給予享受百分之十五所得稅和三年免稅
三年減半的優惠,“三資”企業享受北京市的優惠政策。
  1995年4月14日通過《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6月1日起正式實行。條
例把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做為一項原則寫入了總則。同時規定,“禁止在開發區辦技術落
後或者設備陳舊的項目、不能達到國家和本市有關環境保護標準的項目以及國家和本市禁
止的其他項目。”開發區的土地實行有償使用,開發區內的土地經徵用後,土地使用權可
以依法出讓、轉讓。條例規定不能按期投入資本、動工建設的,應當提前申請批准延期;
未經批准延期的,依法登出土地使用證和營業執照。進入開發區企業分別享受國家規定的
沿海開放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北京市規定的有關外商投資企業的優惠政策;高新技術企
業享受國家和北京市規定的鼓勵高新技術發展的優惠政策以及國家和北京市的其他優惠政
策;經海關批准,開發區可設立保稅倉庫,保稅工廠和保稅生産資料市場。開發區的新增
財政收入實行返還政策,從1995年起,五年內全部返還開發區,專項用於開發區建
設。

  地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萬源街4號
  郵編:100076
  電話:67681240、67681209、67681107、
     67681457
  傳真:676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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