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市 概 況
國家級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中關村科技園區
中關村科技園區前身為北京市新技術産業開發試驗區,科技園區於1999年6月
經國務院批准創建。
北京市新技術産業開發試驗區位於北京西北郊海淀區內,範圍包括:以中關村為中
心,東至德清路前屯東路,西至農大路、萬泉河路、京密引水渠、玉泉路,北至西三旗,
東北旺路,南至新開渠以北的區域,面積為100平方公里。它是中國第一個國家級高新
技術開發區,是在中關村電子一條街的基礎上發展而成的。
1988年5月10日經國務院正式批准成立,1992年5月被國家科委、國家體
改委正式確定為全國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綜合改革試點區。1989年11月世界科技園
區協會第五屆會上,試驗區被接納為該國際組織的成員。1993年7月14日,試驗區
首次認定接納私營企業——用友公司為新技術企業。1995年12月,中關村海關正式
開關,海關設在北京市新技術産業開發試驗區內,這是經國務院批准的在國家級新技術開
發區設立的第一個海關。至1996年,北京新技術産業開發試驗區已成為中國的“硅
谷”,成為亞洲最成功的四個高科技園區之一。1997年,該試驗區被列為“中國亞太
經濟合作組織科技工業園區”,江澤民總書記題寫了園區名;同時被國家科委授予“國家
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
該試驗區是中國第一個以電子信息産業為主導,集科研、開發、生産、經營、培訓和
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性基地。在投資環境方面,中關村地區是中國最大的,也是世界上少有
的智力密集區。這裡有50所高等院校、138所科研院所、10萬多名科技人員,建成
了許多第一流的實驗室,配備了大量的科研儀器和設備。
到1996年底,試驗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達4506家,形成了114家企業集
團,其中有10多家成為較有影響的跨國公司。
1999年6月,國務院批准創建北京中關村科技園區。中關村科技園區包括100
平方公里的北京市新技術産業開發試驗區,1.8平方公里的上地信息産業基地和2平方
公里的永豐工業中試基地,以及正在開發的約0.5平方公里的中關村西區。
中關村科技園區的用地功能分為三個部分:中心區、發展區、輻射區。中心區大體范
圍是南起西外大街,北至規劃公路一環,西起京密引水渠,東至八達嶺高速公路。中心區
包括一個核心區和兩條主要軸線。核心區包括中國科學院、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和中關村
西區。白頤路是中心區的主要軸線,連接北大、清華、中科院、中關村西區和農科院、人
民大學等高校與科研機構,以及國家圖書館、首都體育館、紫竹院公園等文體設施。學院
路為中心的另一條軸線。發展區大體範圍是規劃公路一環以北,海淀區山後地區、清河地
區以及昌平縣的西三旗地區、回龍觀地區。輻射區主要是“一環兩線”。“一環”是指環
市區的高科技工業園區、包括電子城、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豐&科技園區、昌平科技園
區等;“兩線”即沿八達嶺高速公路向沙河、昌平、南口方向輻射和沿京密路向順義、懷
柔、密雲方向輻射。
中關村科技園區推進以軟體産業、信息服務和信息製造業為代表的特色産業發展;大
力促進電子信息、光電一體化、生物工程與新醫藥、新材料和環保等支柱産業的發展;帶
動中介服務業、文化體育産業、教育培訓産業以及商業、房地産業等相關産業的發展。
到1999年,經過十餘年的努力,中關村已發展有高新技術企業4000多家,全
國最大的電腦生産企業聯想集團、控制華文排版市場的方正集團以及四通集團等一大批高
新技術企業從這裡走向世界。截止到1998年,北京新技術産業開發試驗區的銷售總收
入達到451億元,其中軟體軟産業銷售額佔全國的43%,全員勞動生産率達到20萬
元,工業增加值佔全市工業增加值的54%。
1999年,全區實現技工貿總收入864.1億多元,比上年增長39.6%,在
全國53個高新區中排名首位。全區工業産值完成了527億元,增長了44.5%,增
量佔北京市工業總産值的70%。全區4000多家企業共繳納稅費5.4億元,比上年
增加1.1億元,增長26%。
2000年1月20日,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與中關村科技園簽訂了銀企合作協
議,它標誌着北京高科技産業實現了與金融業的密切結合。
2000年3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中國金融界將大力支持中關
村科技園區的建設,有責任、有能力和其它部門一道,爭取到2010年把中關村建設成
世界一流的科技園區。
2000年6月20日,中關村科技園西區、上地信息産業基地北區等兩大重點建設
工程破土動工。
2000年7月,中國科技園區第一個駐外機構,中關村駐美國硅谷聯絡處正式掛牌
成立。
[優惠政策]
1993年北京市政府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支持北京試驗區高新技術産業發展的5條新
的政策措施:
一、由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分行負責協調,在每年信貸計劃中優先安排對試驗區新技術
企業的貸款規模。
二、優先將試驗區內設立或改建為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大型企業納入北京市證券發行
的計劃盤子。1994年爭取安排1—2家從事高新技術的股份公司的股票公開上市。
三、批准試驗區會同市有關部門組建股份制的信息擔保公司。積極爭取中國人民銀行
總行批准成立新技術企業風險投資公司。
四、市府將3000萬美元以下的符合有關規定的外商投資的新技術企業的立項、審
批權下放給試驗區辦公室。把外商投資企業的工商登記、發照、管理權限下放給試驗區。
五、對於試驗區稅收返還政策延長5年。除上交中央的部分外,北京市的部分全部返
還,主要用於試驗區的建設與發展,任何單位不得隨意挪用和侵佔。
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所得稅,企業出口産品的産值達到當年總産值的
40%以上的,減按10%稅率徵收所得稅;免繳獎金稅;新技術企業自開辦之日起,3
年內免徵所得稅,第四至第六年可按前項規定的稅率,減半徵收所得稅;經市政府批准的
新技術企業可免購國家重點建設債券;試驗區內的外商投資企業,符合新技術企業標準
的,適用以上減免或免徵稅收的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