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山西頻道】實施文物追索“聯手助”項目,促進被盜和流失文物的回歸。 要積極利用各種手段和渠道,讓流失的文物物歸其主,回歸原位,使其在“原産地”發揮更大作用。對文物被盜案件,各級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加大偵破力度,並及時將查獲的文物、文物建築構件移交相關文物部門或者其所有人。 實施文物交流“攜手援”項目,促進文物保護國際交流與合作。 要開闊視野,積極開展與兄弟省市以及友好國家、國際文化組織和文物保護機構、海外社團在科技保護、理論研究、業務培訓、文物展覽和宣傳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不斷吸收文物保護領域的先進理念和經驗,提升山西省文物保護工作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