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黃燈”遇上“闖紅燈” 路口相撞擔同責-新華網

“搶黃燈”遇上“闖紅燈” 路口相撞擔同責

2026-01-07 14:29:07
來源:銀川市公安局

  駕駛車輛行駛必須嚴格遵守交通信號燈的指示,這是每個駕駛員的基本常識。紅燈停、綠燈行,這是每個人都應該銘記的交通規則。然而,有些駕駛人為了搶時間,會選擇在黃燈時通行,這種不良駕駛習慣往往成為交通事故的隱患。

  2026年1月1日,黃某駕駛越野車沿賀蘭山路由西向東行駛至親水街路口時,與謝某駕駛兩輪電動車沿親水街由北向南行駛至賀蘭山路路口時發生碰撞,造成電動車駕駛員謝某受傷、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通過調取路口卡口監控發現,謝某駕駛電動車行駛至事故地點處時,前方信號燈為紅燈,然而謝某不顧信號燈依然僥倖向前行駛。而事故另一方黃某,駕駛車輛至路口時前方信號燈黃燈正在閃爍,依然沒有減速意識,闖黃燈通行。一方僥倖闖紅燈、一方加速闖黃燈,從而引發了該起交通事故,民警初步認定,該起事故中事故雙方當事人承擔同等責任。

  交警提醒:“搶黃燈”與“闖紅燈”均屬於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違法行為,作為交通參與者,途徑路口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切記“寧停三分,不搶一秒”;摩托車、電動車駕乘人員一定要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在發生意外時,才能有效保護頭部避免二次傷害。

【糾錯】 責任編輯:紀桂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