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寧夏回族自治區糧食安全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25日,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是寧夏保障糧食安全的第一部綜合性地方性法規,與《寧夏回族自治區地方儲備糧管理條例》共同構成寧夏糧食安全保障法規體系,成為全國糧食領域首個&&“雙條例”的省份。
《條例》立足寧夏當前保障糧食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短板弱項,重點圍繞糧食生産、儲備、流通、加工、應急、節約等方面,提出具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將行之有效的經驗和成熟做法予以固化,並建立長期性制度,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形成了具有寧夏特色和糧食領域特點的法規體系。
《條例》分領域多層次建立了完善的糧食安全保障投入機制,明確將糧食安全保障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完善加強糧食安全保障政策制度,建立産糧大縣利益補償機制和糧食風險基金制度,加強糧食應急建設資金保障。
《條例》明確糧食儲備與商業性經營業務分開相關要求,強化承儲企業和其他組織義務與責任,完善地方政府糧食儲備管理機制。同時為了適應糧食流通管理新的要求,明確建立了政策性收儲制度,加強糧食流通基礎設施的建設和保護,強化糧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為提振糧食産業實力,《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科學規劃糧食産業發展,優化糧食産業結構和布局,加強寧夏大米、雜糧等特色優質糧食的品牌培育和保護。同時,強調加強糧食産銷合作,建立全區域糧食安全保障互聯互保機制。 (記者 趙磊 實習生 馬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