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銀川市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銀川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已於今年9月9日銀川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9月2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院前醫療急救,是通過“120”指揮中心統一指揮調度,在患者送達醫院救治前開展的現場搶救、途中緊急救治及監護的醫療活動,對挽救患者生命、為後續治療贏得時間起到關鍵作用。
《條例》共設6章34條,從體系建設、管理服務、保障機制、法律責任等方面對促進、規範、保障院前醫療急救服務工作做了詳細規定。
《條例》明確了院前醫療急救事業的公益屬性,各級政府要將其納入衞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統籌建立由市緊急救援中心、急救網絡醫院及其設置的急救站(點)等共同組成的院前醫療急救體系;衞生健康部門負責組織編制本市院前醫療急救網絡規劃,科學合理設置急救站(點),完善由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等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參與的院前醫療急救網絡;市緊急救援中心和急救網絡醫院服從統一指揮調度、及時完成急救任務;有關部門、紅十字會、新聞媒體、機關企事業單位、志願服務組織要加強急救知識、急救技能的宣傳、培訓。
在強化管理服務流程方面,要求構建統一智能調度&&,整合急救資源並與公安等系統數據聯通;規範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流程,明確急救任務受理、統一調度指揮、執行急救任務、特殊情況處置、醫療機構選定、院前與院內銜接接收救治、醫療急救費用繳納等各環節要求;嚴禁冒用院前醫療急救機構名稱和標誌從事院前醫療急救活動,威脅、侮辱、毆打急救人員,拒不避讓執行任務的救護車等行為;緊急救援中心、急救網絡醫院及其下設急救站(點)要服從政府統一指揮調度,強化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能力。
在完善保障機制方面,明確了專項經費的用途,確保規範、高效使用,確保用於急救網絡建設、車輛與設備購置更新、信息化系統運維、人員培訓與隊伍建設、日常運行保障以及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等;增強互聯網、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在院前醫療急救中的創新應用,推動院前院內一體化建設;建立急救人員職稱評聘和薪酬激勵機制,加強對鄉村醫生、家庭醫生等基層醫療服務人員的院前急救知識和技能培訓;對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或者違反交通規則的,依法設定免責條款。
此外,對冒用市緊急救援中心、急救網絡醫院、急救站(點)或者“120”的名稱和標誌從事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活動的行為,依法設定了罰款的行政處罰。對擾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秩序的頻發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