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銀川9月5日電(記者鄒欣媛、吳天麟)記者從5日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日施行的《寧夏回族自治區精神衞生條例》從學校教育、醫療配置、協同機制三個維度,構建了全流程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務體系,確保他們在成長過程中獲得持續支持。
在學校教育方面,《條例》規定學校要開設心理健康課程,建立學生心理健康監測、預警和干預工作機制,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蓋,學前教育機構要根據幼兒身心特點設計心理健康活動;各級各類學校要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諮詢室),配備專職或兼職教師,重點關注面臨學業就業壓力、家庭變故、校園欺凌等風險因素以及學習生活環境變化的學生。同時,《條例》規定必須將精神衞生知識納入教師培訓,重點就如何識別學生的抑鬱傾向、焦慮情緒,如何進行初步疏導等方面進行培訓,確保學生心理問題能夠早發現、早識別。
在醫療資源配套方面,《條例》對醫療機構服務未成年人的能力提出了硬性要求,三級精神專科醫院要專門設置兒童青少年病區,配備有兒童精神醫學專長的醫師;二級精神專科醫院至少要開設兒童青少年心理門診,確保未成年人出現心理問題時,能找到專業的診療機構。
在複學機制方面,《條例》規定義務教育普通學校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精神障礙未成年人入讀,不得擅自以學生患有精神障礙為由拒絕復課複學;教育部門應當會同衞生健康等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精神障礙和心理健康問題學生休學、複學機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