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戈受賄一審被判十年八個月-新華網

寧夏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戈受賄一審被判十年八個月

2024-09-21 08:06:33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銀川9月20日電 9月1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寧夏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戈受賄一案一審公開宣判,張戈受賄837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七十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贓物依法予以追繳。

  吳忠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23年,被告人張戈利用其擔任寧夏中衛市廣播電視局局長,中衛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兼任中衛沙坡頭機場有限公司總經理,固原市原州區區長,固原市隆德縣委書記,固原市副市長,石嘴山市副市長兼任石嘴山市賀蘭山自然保護區清理整治指揮部總指揮,石嘴山市委常委、大武口區委書記兼任石嘴山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寧夏農墾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後112次收受47個單位和個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37.0595萬元。

  吳忠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戈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鋻於其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可依法從輕從寬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完)

【糾錯】 責任編輯:紀桂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