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草原管理工作專題
2020年是“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規劃布局之年,我們將繼續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內蒙古以及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二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努力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美麗草原、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認真總結“十三五”期間草原執法監督工作成效,梳理問題,查找短板,全面謀劃“十四五”草原保護管理新思路,努力做好全區草原監督保護工作。
繼續嚴格落實基本草原保護制度,嚴守以基本草原為主的草原生態紅線,建立健全草原生態空間用途管制制度,探索制定徵佔用草原准入條件和定額管理制度,嚴格審核審批程序,嚴禁隨意改變草原用途。完善草原法制建設,強化草原執法監督,嚴厲打擊各種人為破壞草原、非法侵佔草原等違法違規行為。健全草原生態監測評估制度,助力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全面落實。
繼續加大與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自治區人大配合,根據我區實際,堅持問題導向,圍繞重點,對相關草原法律法規做進一步修改完善。深入研究探索如何促進農牧民生産水平的持續提高和生活水平的持續改善,實現草原生態功能價值與生産功能價值相統一,制定體現地方特色和具有科學性、針對性、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規,為依法保護草原生態環境,加強全區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建立各級林業和草原局內部分工協作機制,加強綜合執法機構與行業管理、技術推廣、檢驗檢測等其他機構的協作配合,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形成工作合力,強化不同層級、不同區域間的執法協作和協同執法機制,提高執法效能,完善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機制。健全森林草原綜合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明確移送標準和程序,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難移。加強聯合執法、聯動執法,增強行政執法工作合力和整體震懾力。
全面落實“草長制”,&&推行“草長制”指導意見和實施方案,建立草原管護網格化和管護隊伍組織化制度,形成保護、管理、修復“三位一體”的草地資源管理體制切實做到管護有責、管護盡責,形成布局合理、結構優化、功能完善的草原生態管護體系,嚴格執行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實現草畜聯動,遏制破壞草原生態的違法行為,維護和促進草原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和功能性,實現“綠水青山與金山銀山”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