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幹警上門督促騰房
7月14日,當房屋鑰匙完成交接,呼和浩特鐵路運輸法院的執行幹警們終於松了口氣,這起持續數年的保險合同糾紛案件順利執結。執行過程中,執行幹警通過耐心溝通與靈活施策,不僅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也最大限度兼顧被執行人的實際困難,讓司法溫度在執行環節充分彰顯。
案件始於2021年7月,王某、閆某向一家保險公司投保個人借款保證保險,並與銀行簽訂借款及房屋抵押合同,獲貸115.9萬元,借款期限36個月。然而,自2022年9月起,二人未再償還借款本息。2023年1月,保險公司依約代其向銀行償還剩餘本息690968.70元,依法取得對王某、閆某的追償權。因多次催收無果,保險公司將二人訴至法院。經一審、二審審理,法院判決王某、閆某需給付保險公司理賠款69萬餘元。判決生效後,二人仍未履行義務,保險公司遂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員第一時間啟動網絡查控,僅凍結到少量存款,不足以清償債務。鋻於王某名下有一套房屋可供執行,法院依法啟動拍賣程序,對該房屋進行公開拍賣,為案件執結奠定基礎。然而,房屋順利拍賣成交,被執行人卻遲遲沒有騰房。幹警們再次上門,與王某、閆某溝通,耐心釋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引導其主動配合執行。考慮到被執行人可能面臨的生活壓力,申請執行人也主動提出給予被執行人一筆生活補助。最終,在法院的積極推動下,房屋順利移交,雙方在法律框架下達成和解。(記者 張巧珍 通訊員 高蘇日娜)
【糾錯】 【責任編輯: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