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進步的中流砥柱


    在20世紀神洲大地的百年風雲中,中國共産黨像一輪紅日從東方的地平線上冉冉升起,它的光芒漸漸照射到了內蒙古草原。在內蒙古20多年的民族民主革命歷程中,中國共産黨逐步成為內蒙古革命的領導核心;在半個世紀的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中,它成為內蒙古各族人民乘風破浪奮勇前進的舵手。這是內蒙古百年風雲大事中最值得大書特書的大事。
    中國共産黨在20年代初開始發動內蒙古革命的時候,就建立了中共熱河、察哈爾、綏遠、包頭工委等地區性領導機構,成功地發動了內蒙古第一次大革命運動。在革命極端困難的土地革命時期,先後建立了中共綏遠特支、特委和內蒙古特支、特委,中共西蒙工委等組織,為恢復、發展內蒙古革命進行了艱苦卓絕的鬥爭,迎來了新的革命高潮。在偉大的抗日戰爭中,在陜甘寧邊區的北方門戶伊克昭盟建立了中共綏蒙工委、伊盟工委,在大青山抗日遊擊根據地先後建立了中共綏遠省委、晉綏邊區委員會,綏察區委、塞北工委;同時建立綏察行政公署,塞北行政公署等抗日民主政權,領導蒙漢各族人民進行了8年的抗日鬥爭。抗日戰爭勝利後,在內蒙古西部地區有中共綏蒙區委員會和綏蒙政府領導這裡的解放戰爭,1949年6月分別改稱中共綏遠省委和綏遠省人民政府;在內蒙古中東部地區,1946年9月成立了內蒙古黨委,領導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和內蒙古人民自衛軍,發動自治運動,開展解放戰爭,並於1947年5月1日領導建立了內蒙古自治政府,7月1日成立了內蒙古共産黨工作委員會,在解放區領導開展了社會民主改革,進行了自衛解放戰爭,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前夕,內蒙古全區獲得解放,民主革命取得勝利。
    在20世紀上半期,誕生不久的中國共産黨便開始領導內蒙古革命,經過20多年的歷程,黨的組織從小到大,從局部到全局,由弱到強,從基層組織到地區性的領導機構,一步一步地發展壯大,領導內蒙古人民同北洋軍閥和國民黨反動派,同帝國主義特別是日本帝國主義,進行了堅持不懈的頑強鬥爭,砸毀了舊世界,開創了內蒙古曆史的新紀元,成為歷史發展進程的中流砥柱,是內蒙古曆史風雲中的勝利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49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決定成立了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並指導綏遠省委的工作,同時將內蒙古自治政府改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1952年按照中央撤銷綏遠省建制,實行蒙綏合併的部署,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先後從張家口遷到歸綏,9月內蒙古分局與綏遠省委合併為中共中央蒙綏分局,統一領導當時內蒙古自治區和綏遠省的工作。1953年11月,根據中共中央蒙綏分局的建議,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和綏遠省人民政府合署辦公。1954年1月,召開綏遠省第一屆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一致通過了《綏遠與內蒙古自治區合併,撤銷綏遠省建制》的協議;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准,3月6日正式撤銷綏遠省。原綏遠省轄區劃歸內蒙古自治區。同時,中共中央蒙綏分局也改稱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7月,內蒙古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呼和浩特召開。這是基本上實現內蒙古統一的民族區域自治後召開的人民代表大會,確立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在全內蒙古的領導地位。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決定撤銷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成立了中國共産黨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
從此,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成為統一領導內蒙古蒙漢各族人民進行社會主義建設的領導核心與指揮中心。在10年動亂中,先後以所謂內蒙古黨委文化革命小組以及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核心小組和內蒙古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取代了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奪了內蒙古黨委和政府的權,成為內蒙古“文化大革命”動亂的指揮機構。直到1971年5月召開中國共産黨內蒙古自治區第三次代表大會,選舉産生了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恢復內蒙古黨委的領導地位;1979年12月,恢復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行政建制。同時恢復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新設人大常務委員會機構;恢復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制度,從而充分發揮了人民代表和政治協商的作用。
    在歷史進入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以後,內蒙古黨委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帶領內蒙古2 300萬蒙漢各族人民經過撥亂反正,制定和逐步完善經濟建設方針,大力進行改革開放,加強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認真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和統一戰線政策,深入進行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開展了空前規模的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建設,使內蒙古自治區的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屹立於祖國北疆的內蒙古自治區,正在沿着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跨入偉大的21世紀。

(郝維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