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頻仍與抗災賑災


    一、災害多發的內蒙古
    回首內蒙古百年滄桑,伴隨着血與火的考驗,屈辱與振興的歷史巨變,多種自然災害頻仍,每逢災害肆虐的年份,各族人民的生命和財産就要蒙受巨大的損失。
    自然災害多發的原因,主要是地域遼闊,地理氣候條件複雜和人為的破壞生態環境所致。中西部地區在海拔1 000--1 500米,巴丹吉林、騰格裏、毛烏素等大片沙漠和渾善達克沙地的影響,樹稀水少,風大沙多,形成“十年九旱”。東部地區夏季雨量集中,常有大到暴雨,加之亂砍亂伐森林,草原開荒,牲畜超載,植被破壞,山洪爆發造成水災。西部黃河段,冬季先於上游封凍,春季遲於上游解凍,大量流凌堵塞河道,河水漫溢出槽,年年形成“凌汛”。災害重疊或交替發生,相互為害,加重了災情。常常是風多坰幹,發生旱災;暴雨狂風,夾雜冰雹,出現洪雹災;嚴重乾旱,易發生蟲災;寒流侵襲,發生霜災;風雪降溫,形成“白災”(即雪災)和“鐵災”(雪融結冰);西部地區土地沙漠化和西伯利亞冷空氣南下東移,經蒙古國和我國西北省區,春季揚沙和沙塵暴時有發生。內蒙古處於地震帶,震災也時有發生。此外,抗日戰爭時期日本侵略者在東北進行細菌戰試驗,給東部地區留下鼠疫蔓延的禍根。
    二、百年重大災情
    1904年7月,內蒙古西部包頭暴雨傾盆,山洪爆發,全城變成澤國,人畜傷亡慘重,大批房屋倒塌,據《綏遠通志稿》載:“各廳災日多,死者更眾,全道人口減十分之三。水災使黃河決口,淹沒大片農田。”民間藝人特編了二人&《水刮西包頭》。
    1929年是綏遠省連遭旱、澇、風、雹、凍等災害的3年中最重的一年。春夏無雨,禾苗枯死。初秋連降暴雨5晝夜,山洪爆發,黃河決口,歸綏、包頭、薩拉齊、托克托、五原、臨河、集寧、豐鎮等10縣悉成澤國,後降大風霜凍,顆粒無收。牧區草場寸草不長,牲畜大批死亡。農民四處逃荒,挖草根,剝樹皮,籮麻雀,逮田鼠充饑,牧民以死畜充饑。據綏遠省政府賑務處統計,全省17個縣200多萬人口,受災人口就有140.88萬。鬻妻賣子者比比皆是,山西從綏遠販走婦女3 000多人,兒童1 000多人。全省日平均餓死者約二三千人。一首流傳至今的民歌《民國十八年》,是綏遠蒙漢各族人民受災後苦難生活的真實寫照:

“民國十八年,綏遠遭年限。
幾年無收成,百姓遭劫難。
扶老又攜幼,啼饑又號寒。
賣兒又賣女,爹娘淚漣漣。
骨肉兩分離,心肝腸欲斷。”


    1945年8月,日本侵略者、偽興安總省警務廳長福地家久指使興安醫學院院長小康,把試驗用的鼠疫菌散佈在興安、哲裏木盟一帶,造成王爺廟一帶人間鼠疫流行,發病862人,死亡851人。以後至1947年王爺廟地區又流行腺鼠疫4次,肺鼠疫1次,發病1 363人,死亡1 257人,死亡率高達92.2%。據《興安盟志》載1945--1955年,全盟鼠疫患者累計達2 964人,蔓延在烏蘭浩特、突泉、科右前、科右中、扎賚特5個旗縣市,共死亡2 553人。1947年哲裏木盟通遼、扎魯特、科左中、科左後等旗縣發生鼠疫,其中通遼縣城流行3個月,就死亡4 300多人,88戶全家死絕,鼠疫奪去了全盟農村1.1萬多蒙漢各族人民的生命,嚴重地威脅着民族的生存。
    1959--1961年,全國連續遭受3年自然災害,內蒙古全區受到旱、水、風、雹、蟲災頻繁襲擊。1959年夏秋之交,全區大部分地區連降暴雨,53個旗縣受災。是年7月27日,呼和浩特市2小時降雨218毫米,為該市有史以來最大的一次水災。大青山溝的洪水直衝市內,沖毀清康熙年間修建的慶凱橋及和平橋等8座,鐵路橋8座,倒塌房屋3.5萬間,災民5萬多人,死亡23人,重傷14人。市內17條街道被沖毀,工交、文教各系統損失686萬元人民幣。據統計全區3年累計受災農田4 200萬畝,受災人口261萬,死亡334人,倒塌房屋12.68萬間,死亡牲畜64.2萬頭。3年來因糧食、副食品奇缺,有70萬人因營養不良發生浮腫、閉經、子宮脫垂等疾病。
    1994年4月6--11日,阿拉善盟遭受特大沙塵暴襲擊,風速平均為31米/秒,風力達9--12級。沙塵遮天蔽日,能見度不足8米,有10.24萬平方公里的牧草被連根拔起;866眼人畜飲水井和12處塘壩被沙塵埋沒;3.74萬頭(只)牲畜死亡,8.96萬頭(只)牲畜丟失;218間房屋被刮倒,100多頂蒙古包,60多頂帳篷,780多颱風力發電機被毀,135萬公斤貯草被風卷走;4.4萬名牧民受災,2人死亡;6.2萬畝農田受災。
    1996年5月3日,包頭髮生了6.4級嚴重破壞性地震,震源深度為24公里,裂度為8度。這是1976年唐山大地震以來,我國百萬人口以上城市最大的一次地震,也是本世紀內蒙古發生的最大的一次地震。地震使全市200萬人口的一半住在臨時搭建的防震棚內,傷亡403人,其中死亡26人,居民住宅損毀527萬平方米。全市直接經濟損失達40.65億元人民幣,間接損失數十億元。城市建築和企業設施內傷嚴重,潛在損失巨大。巴盟也有8.7萬間民房損壞。
1998年受全球異常氣候的影響,全國洪水肆虐,內蒙古自西向東多次發生大範圍強降雨過程,5月下旬以來,各盟市連降暴雨,使100多條河流出現特大洪水。嫩江、西遼河流域相繼出現洪水出槽,水庫暴滿,氾濫成災。這次百年不遇的洪水,給東部各盟市造成歷史上罕見的破壞。全區101個旗縣有76個受災,其中呼倫貝爾、興安、通遼、赤峰和錫林郭勒等盟市就有43個旗縣受災。據統計,全區有678萬群眾受災,佔全區總人口的29.3%;損壞房屋59.68萬間,倒塌37.53萬間,死亡150人,45萬人無家可歸;農作物受災面積219.11萬公頃,絕收107.15萬公頃,受災草場634.53萬公頃,死亡牲畜38.48萬頭(只),倒塌棚圈10.79萬處,沖毀飼草地9.33萬公頃;交通、電力、電訊、水利設施損毀嚴重,1 998所中小學校的11萬多平方米校舍倒塌,5 500多家工廠企業停産或半停産。全區直接經濟損失達164.54億元。受災範圍之廣,損失之巨為本世紀內蒙古最嚴重的一次。
    1999年10月至2000年3月初,呼倫貝爾盟連降大雪,積雪厚度為20--30厘米,加之長時間低溫天氣,造成特大的白災,凍死牲畜1.5萬頭(只)。2000年3月至4月,連續發生8次沙塵暴,阿拉善、巴彥淖爾、包頭、呼和浩特、烏蘭察布、錫林郭勒、赤峰、通遼等盟市都受到襲擊,浮塵還襲入北京、天津、南京、上海等大城市。阿拉善左旗和額濟納旗損失最為嚴重,376眼人畜飲水井被埋沒,近千座牲畜棚圈和塑料大棚被毀,80萬公斤牧草被刮走,死傷、丟失4 000多頭牲畜,350颱風力發電機被嚴重損壞,8萬多畝麥田的種子被吹出地面,部分地方電力、通訊中斷。通遼市8個旗縣損壞房屋4.6萬間、塑料大棚684座、牲畜棚圈4 300間、刮埋小麥2 400畝,死亡牲畜1 200頭(只)。大風使包頭古城灣變電所跳閘斷電,造成鋁業集團40年來首次停電,直接經濟損失680多萬元。沙塵暴的肆虐,給內蒙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逾3 000萬元,間接損失難以估量。
    三、抗災與賑災
    面對頻繁的多種自然災害,歷代的政府都重視抗災賑災善事,社會各界發揚中華民族樂善好施的美德,解囊救助災民。
    設立賑災機構,專管抗災救災工作。1906年,清政府改六部制為十一部制,增設民政部,地方巡撫設立布政使,賑災是其重要職責。蒙旗每遇大災,清廷直接頒發賑災銀給災民。民國時期,中央政府設內務部,各省設民政廳、賑務委員會、社會處等機關,辦理賑災救濟事宜。1941年,中國共産黨領導的人民政權綏察行政公署設民政處;1947年內蒙古自治政府設民政部、盟旗設民政處、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設內務部,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設民政廳,盟市、旗縣設民政處(局),把抗災賑災列為重要任務。
    制定救災方針,採取各種措施進行賑災。清政府提出治標與補救兼顧的方針。治標包括賑濟、調粟、養恤和除害4個方面;補救分為安輯、蠲緩、賑貸和倉儲等方式。國民政府的賑災措施有賑濟、蠲免、平糶、工賑及建倉積谷、設立義倉等。義倉豐年納粟、欠年以儲糧賑濟災民或酌情借貸口糧、種子,秋後免息還貸歸倉。民國十八年(1929年),綏遠省已是連續遭受各種災害的第三年,省政府在大災面前束手無策,雖然公布了《責成辦賑人員負責救濟災民案》,要求縣、區、村籌集物資,救濟災民,對救災不力,餓死人者撤職嚴辦,但是由於連年災荒,財盡糧竭,賑災收效甚微。後來通過向平、津、滬、漢等地各界勸募,爭取到國民政府下撥賑款17.2萬銀元,在滬發行77萬銀元的救災公債。從各地募集賑款約115萬銀元;遼寧省張學良將軍和吉林省主席萬福林共捐稷子2 700石、紅糧1 261石、穀子152.9石、草麥78.4石(每石約合150公斤);上海紅十字會、濟生會捐助棉衣8 000件,這些對100多萬災民只是杯水車薪。為解決無家可歸的災民,有的縣開辦了“鬻賣婦孺收容所”,城裏設立賑災粥廠,每日向饑民放粥。同時安排工賑解決了部分災民的生計。在分配賑災款物中,一些腐敗官員貪污、剋扣的流弊難以杜絕。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人民政府制定了“生産自救,節約度荒,群眾互助,以工代賑,輔以必要的救濟”的賑災方針,採取有力措施,積極開展抗災救災工作。全社會發揚“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精神,參與救災,使災民的衣、食、住、行等各方面都有保障。
在1959--1961年三年災害面前,自治區人民政府深入貫徹“依靠集體,依靠群眾,生産自救,節約度荒”的救災方針,加大救荒投入,3年中政府共發放救災款2 191.4萬元人民幣,救助了921 659人次。據統計,呼倫貝爾、昭烏達、烏蘭察布、伊克昭、巴彥淖爾5個盟的副業生産收入達1.23億元,彌補了災區的損失。1960年全區有200多萬人投入小秋收、儲存幹菜和加工代食品,使每人每天吃到0.5公斤的蔬菜。衞生部門加強災區疾病的防治,派出醫務人員,深入災區普遍防治,中央財政下撥專款100萬元,重點用於浮腫、閉經、子宮脫垂和小兒營養不良等疾病的治療。為了渡過困難的1962年,內蒙古人民委員會決定減免災區的工商稅,免稅出售自産農副産品。全區共撥出7 634萬元救災款、救災布70萬米、棉花4.5萬公斤、毛毯2 000條、童裝14萬件、羊皮8.2萬張、木材2萬立方米、民用煤10萬噸和70多萬元的藥品,使災民渡過災荒。
    1996年包頭“53”地震發生後,受到中共中央、國務院以及自治區黨政領導的極大重視和關心,地震當天就成立了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全市各級幹部臨危不懼,指揮若定,心繫百姓,忘我工作。各族幹部職工表現了英勇無畏,先人後己的抗震救災精神。解放軍、武警官兵和公安幹警堅守崗位,實行全天候、全方位的巡邏保衛防範,確保了全市的安定。國家撥款1億元、自治區撥款4 000萬元,用於震後急需資金。國內外機構和個人紛紛捐款捐物,合計1 503.4萬元。震後市委和市政府成立了重建家園指揮部,做到四個確保:上凍前災民住上有取暖設備的房子;有水、電、氣、暖的正常供應;學校能夠開學,病人得到醫治;國民經濟計劃能夠完成。經過半年多的奮戰,市內住宅竣工2 144.5萬平方米,維修住宅388萬平方米;農村住宅修建70萬平方米;重建校舍11萬平方米,維修60.94萬平方米;重建醫療用房1.14萬平方米,維修17.4萬平方米;城市基礎建設投資為8 098萬元,基本保證了人民的生産生活供給,創造了包頭建設史的奇蹟。全市全年國民生産總值比上年增長13%。英雄的草原鋼城人民經受住了地震災難的嚴峻考驗,譜寫了一曲抗震救災的凱歌。
    對於1998年歷史上罕見的特大洪災,中共中央、國務院極為關懷,朱鎔基、溫家寶等領導同志分別到內蒙古重災區視察、指導抗洪救災工作。災區各族人民發揚“萬眾一心,眾志成城,不怕困難,頑強拼搏,堅韌不拔,敢於勝利”的偉大抗洪精神,解放軍、武警官兵奮力投入抗洪搶險,瀋陽、北京軍區派出3 000多名官兵,承擔了最危險、最關鍵的搶險任務。先後有6萬多名人民子弟兵投入搶險,出動軍車8 000多&次,直升機278架次,解救、轉移群眾5.2萬人,牲畜1萬多頭(只),搶救糧食和物資2 000多噸,加固堤防5萬多延長米,排除各種險情450多處,為保護災區人民的生命財産起了決定性作用。在搶險中各族幹部身先士卒,為了群眾的安危,置個人的生命於不顧。阿榮旗興安鄉紀委書記陳守義連續奮戰3晝夜,突發腦溢血而以身殉職。就這樣軍民奮戰兩個月,抵禦了一次次特大洪魔的襲擊,保住了大江、大河、大型水庫、水利樞紐和城市的安全,保障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取得了抗洪搶險鬥爭的偉大勝利。
    抗洪搶險勝利後,自治區黨委、政府把重建家園作為救災工作的重點。明確提出“五個確保”的工作目標,即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禦寒衣被;有房住;有病得到醫治,學校按時開學;修復水毀設施,盡快恢復生産。組建各級救災領導小組,建立救災工作責任制,實行部門包片,單位包村,責任到人,統一指揮,全面落實。動員全社會的力量,開展了聲勢浩大的援助災區的捐助和發售賑災募集彩票活動。據統計,國家和自治區以及區內外社會各界投入救災資金和物資折款共8億多元,給予災區重建家園以有力支援。建房是救災工作的重中之重,通過國家補助、社會捐助、銀行貸款、賒工賒料、個人自籌解決建房資金。經過3個多月各條戰線的奮鬥,在入冬前,有8.16萬戶災民建起了新房,其餘4.34萬戶災民採取搭建廂房、租借私房、挖地窨子、投親靠友等方式得到安置。受災區有150萬人缺糧,採取互助互濟、地方調濟為主,輔之以國家救濟的辦法,分段安排了災民的口糧。對缺衣少被的97萬多災民,通過組織行政、企事業單位大規模的捐贈及兄弟省市區的支援得到了解決。災區受捐的1 998所中小學校,開學前集中進行了搶修加固校舍,疏散學生異地就讀,保證了開學上課,取得“五個確保”的階段性成果。
    “天有不測風雲”,這是千百年來無力抗禦自然災害的哀嘆。而在人民當家作主,科學技術飛速發展的當今時代,人民戰勝自然災害的能力大大增強,“人定勝天”的理念就可成為現實。

(錢佔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