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 態 與 環 境

    一.前半個世紀的生態環境狀況
    一説起內蒙古,人們總會聯想起“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見牛羊”的動人詩句,這是古代詩人對內蒙古草原優美景觀的真實寫照。直到現在內蒙古的呼倫貝爾、錫林郭勒仍保存着較為完好的天然草原。內蒙古草原以其獨特的風貌和深厚的草原民族文化底蘊吸引着中外游客,使人留連忘返,心曠神怡。內蒙古草原自人類利用以來已有幾千年的歷史,能夠保存至今,古代北方民族和蒙古族長期形成的樸素生態意識,“逐水草而居”的生産方式及蒙古民族古代法律對草原的保護功不可沒。蒙古族的走“敖特爾”,利用植物的地上部分、隨放牧播撒種子,已成為一種習俗延續至今,使人與自然長期保持着和諧共榮的關係。用一位生態學家的話來概括,游牧業開創了人類歷史上可持續發展的先河。但近代以來人類不合理活動對草原的破壞也極其嚴重。內蒙古曆史上曾是一望無際的草原,陰山山地,大興安嶺南端也是很好的森林草原,烏蘭布和沙漠約於1 000年前才形成,鄂爾多斯草原沙漠化出現於9世紀,科爾沁草原沙漠化出現於11世紀,13世紀後有所恢復。從明朝開始,特別是本世紀初,清朝政府“開放蒙荒”之後,農耕不斷擴張,大量豐美的草原被開墾為農田,草原縮小,出現農區、牧區和農牧交錯區。民國時期,北洋軍閥、國民黨對草原無休止的開墾及連年戰爭對草原、森林的破壞極大。日本侵略中國期間,東部大興安嶺、小興安嶺、科爾沁森林資源遭到肆意砍伐和破壞,亂墾濫伐對內蒙古森林、草原環境造成了難以逆轉的破壞,鄂爾多斯、科爾沁草原沙漠化不斷擴大。1949年,內蒙古森林覆蓋率僅為7.7%,且分佈極不均勻,主要集中於東部地區,其他大部地區林木稀少,農區、半農半牧區水土流失、風蝕沙化嚴重,自然災害頻繁。

    二、50年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成就與措施
    內蒙古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始於50年代,黨和國家提出了“綠化祖國”、“大地園林化”的號召。內蒙古同全國一道開始了廣泛的封山育林,營造防護林等群眾性植樹造林活動,制定實施“保護牧場,禁止開荒”政策,提倡劃區移場放牧,封灘育草等保護草原、合理使用草原等措施,草原建設也開始起步。60年代初,自治區又制定了保護草原,禁止開荒的7條規定,並率先頒佈《草原管理條例》,在合理利用草原的基礎上,進行草原改良,開展以水為中心的草原建設。80年代我國把保護環境作為一項基本國策,將環境保護與發展結合起來。90年代又制定了《中國21世紀議程》,把可持續發展作為我國長期的發展戰略。從此,內蒙古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進入了嶄新的發展時期,人與自然關係的認識實現了質的飛躍,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獲得全面發展。
    農田草牧場生態建設和保護取得較大進展。70年代末80年代初自治區將環境保護融於農牧業發展建設當中,先後制定了以牧為主,農牧林結合,積極發展多种經營的方針,把種樹種草,恢復植被,保護草原生態環境作為重要內容;還制定“全面規劃,加強保護,合理利用,重點建設”的草原建設方針,作出了《關於大力種樹種草的決定》,修訂了《草原管理條例》。國家制定了《草原法》後,草原保護建設進入依法保護的新階段。自治區草畜雙承包責任制的推行,極大地調動了牧民投資草原、建設草原的積極性,特別是防災基地建設、牧區開發工程、牧區生態建設工程的建設實施,人工半人工草地和五配套草庫倫面積擴大,飼料供給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草原壓力,保護了天然草原。草原建設規模每年達到200萬公頃。1998年,草原建設面積達873.5萬公頃,佔可利用草場面積的13%。
    林業生態建設和水土保持獲得大發展。80年代至90年代,國家先後實施了“三北”防護林一期、二期、三期工程,平原綠化工程、防沙治沙工程、黃河中上游防護林工程。1998年啟動了“生態建設重點縣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營造農田草牧場防護林,防風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及用材林、薪炭林,構築綠色生態屏障,對控制我區水土流失,風蝕沙化,改善環境起了重要作用。全區近兩年啟動了大青山林業生態工程,村屯綠化工程、自治區生態建設重點縣工程等等。到1998年森林覆蓋率達14.82%,是1949年的2倍多。森林面積達1 866.67萬公頃,居全國第一位,人均居全國第二位,活立木蓄積量達11.7億立方米。森林採伐自1987年實行限額以來,採伐量始終保持在限額內,自1988年以來一直保持森林生長量大於消耗量,總體上步入了森林面積、蓄積雙增長的良性循環。
    污染治理和生物多樣性保護也已起步。伴隨着經濟高速增長和人口的膨脹,內蒙古生態環境問題在80年代末已突出表現出來。90年代全區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加大了力度。全區把環境保護作為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先後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污染物總量控制計劃》、《內蒙古自治區綠色工程規劃》及《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規劃綱要》,堅持經濟建設與環境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全面推行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制度,加速污染源限期治理。從1990年起先後下達8批限期治理項目,工業廢水處理率和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提高。在呼和浩特市實施“藍天綠地工程”,推進集中供熱,提高城市燃氣化和型煤化水平,控制了城市煤煙污染。在包頭等地實行大氣氟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對新建項目嚴格管理,取締關閉小造紙、土法煉焦、土法提金等14種小企業。並先後建立了各類國家級和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58個,總面積526.55萬公頃,佔自治區國土面積的4.45%。保護區面積擴大,對於保護我區生物多樣性,減少生物多樣性損失,具有重要意義。還建立各類生態示範區,並把貧困人口集中分佈的山區、沙區的生態建設作為重點,為貧困人口實現穩定脫貧創造條件。

    三、生態環境惡化的警鐘
    自治區政府對草原、森林等環境保護和建設做出巨大努力,但自治區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的速度始終趕不上退化、沙化擴展的速度,生態環境整體上惡化的趨勢還在加劇。進入90年代,沙塵暴幾乎連年發生,尤其是2000年內蒙古、西北、華北地區就連續12次出現揚沙和沙塵暴天氣。引起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和全社會的關注,讓北京人震驚。這是長期以來,人與自然對立的惡果,大自然再也無力調控來自人類的破壞,終於向內蒙古、向全中國發出了警示,敲響警鐘,內蒙古生態環境惡化已經達到了極限。
    人與自然的對立。內蒙古生態環境的惡化是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而人為破壞是生態環境惡化的最主要因素,主要表現在:
    開墾草原。內蒙古草原除了上半個世紀的大肆開墾外,近50年也遭受了3次大的開墾浪潮。第一次是1958年片面強調“以糧為綱”時期,對草原進行大面積開墾。在“文化大革命”期間提出“牧民不吃虧心糧”,建設兵團盲目墾荒種地,又在牧區掀起第二次開荒熱。從1958年到1976年,17年間共開墾草原206.7萬公頃。到90年代出現破壞性更大的新一輪開墾熱,1989年到1998年的10年間內蒙古耕地擴大231.2萬公頃,僅呼倫貝爾盟就開墾63.93萬公頃,這些新開墾的耕地均為優質放牧場和優質割草地。開墾1公頃草原可以引起周圍3公頃草原的沙化。1999年東北地區出現了從未有過的黑風暴,這與東部草原開墾和森林破壞直接相關。
    過度放牧。隨着牲畜頭數成倍的增長,內蒙古草原普遍超載。普查結果表明,1985年全區大小畜折合5 576.65萬隻綿羊單位,而理論載畜量為5 475.05萬隻綿羊單位,超載2%。錫盟1994 年暖季超載15.4%,冷季超載27.4%。超載過牧,草畜平衡失調,牧草失去繁衍的機會,草原不斷退化,內蒙古草原産草量較50年代下降40%—60%,而且優質牧草減少,可食性差、有毒有害雜草增加。
    摟柴、挖藥、摟發菜。因燃料缺乏,廣大草原農牧民為獲取薪柴,砍伐大量喬木、灌木和草本植物。在經濟利益趨動下,當地群眾和外地人口涌入牧區挖甘草、蓯蓉、麻黃,摟發菜,只挖不埋,對草場植被和表層土壤破壞極大,加速草原退化、沙化。
    上游攔河築壩。阿拉善盟額濟納旗綠洲靠黑河水養育,由於黑河中上游地區攔河築壩,層層截流,過度用水,使黑河水50年代還四季長流,到80年代河水減少,90年代黑河水斷流,東西居延海乾涸,綠洲縮小,胡楊林減少為原來的40%,紅柳林、檉柳林減少為原來的一半,阿拉善牧區已陷入了無草場移牧,沙進人退的困境中。27萬平方公里的土地,將失去生存條件,很多地方的生態已無法逆轉。40年代曾“紅柳高達丈余,密生處,人不可入,一望無際,方園數千里堪稱奇觀”,“茫茫蘆草人望迷,紅柳胡楊闊無邊”的景色已經不復存在。
    砍伐天然林。內蒙古大興安嶺天然林是東北部的生態屏障。半個世紀以來,採伐量超過更新量和生長量,使天然林木資源銳減,涵養水源的功能衰退。如莫力達瓦旗,森林覆蓋率由70年代的35%—60%減少為現在的20%以下。
    工業“三廢”排放,石油開採、電力開發、開礦。工業“三廢”排放,石油開採、電力開發等不合理的人為活動都造成局部環境污染,並向農村牧區蔓延,農村牧區來自化肥、農藥、地膜的不合理使用和牲畜藥浴造成大氣、土壤污染也呈上升擴展趨勢。
人為破壞的惡果。在人們沉浸於戰勝自然的成功喜悅的同時,不得不品嘗自然報復的苦果,面對環境惡化的現實。
    荒漠化擴大。1998年全區風蝕沙化、鹽漬化、草原退化、水土流失佔全區土地面積的60%,明顯退化草原面積發展到38.7萬平方公里,佔全區可利用草原面積的56.8%,産草量比50年代至60年代下降40—60%,而且每年以0.8萬平方公里的速度發展。
    自然生態災害加劇。乾旱周期縮短,旱情加重。內蒙古500年旱澇資料表明,乾旱發生規律為三年有兩年乾旱,七年出現兩次全區性大旱。而近40年(1947-1987)牧區乾旱發生規律變為十年九旱,四年三中旱,三年一大旱。風沙天氣增多,50-60年代,全區性風沙災害3—5年一遇,70年代2年一遇,80年代幾乎年年發生。沙塵暴自1993年以來幾乎年年襲擊內蒙古地區,僅2000年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 000多萬元。首都北京也遭到沙塵暴威脅,華東地區也因沙塵暴下起泥雨,甚至影響到南京、上海。1998年東部地區特大洪災直接損失高達150億元,1999年冬錫盟的雪災也使大量牲畜死亡。
    生物多樣性受損。內蒙古草原黃芪質好量多,但現在幾乎難以見到天然黃芪。阿拉善草場植物由原來的130多種,減少到目前的30幾種。草原的鷹、蛇數量下降,鼠害卻因天敵的減少和草原退化而猖獗。內蒙古草原是黃羊廣泛分佈的地區,現在僅在中蒙邊境上可以見到。
    環境質量下降。80年代後,伴隨着工業經濟的發展,城鎮人口的膨脹,城鎮化加快及礦産資源的開發利用,內蒙古城鎮大氣、水體污染,工廠、礦區、油田、電廠周圍的局部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也隨之而來。據1998年內蒙古環境公報,全區城市空氣質量總體上仍處在較重污染水平,以煤煙型污染為主。全區12個城市總懸浮顆粒物濃度均超過國家二級標準。二氧化硫在西部區污染嚴重。黃河干流、西遼河干流和內陸河水質污染1998年比1997年加重。城市淺層地下水主要被未經處理的城市污水污染,包頭、呼和浩特淺層地下水還受到工業污水污染。湖泊面積縮小,烏梁素海、黃旗海、達裏諾爾湖等水體受到污染。1998年工業排放的“三廢”中固體廢物排放量是1990年的1.8倍,綜合利用率低,僅為19.7%。

    四、改善生態環境刻不容緩
    內蒙古環境惡化的現實告訴我們:經濟的發展決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建立在破壞環境、浪費資源基礎上的經濟增長是不可持續的,最終將制約經濟的持續發展,也會威脅人類自身的生存環境。人與自然的關係必須由對立走向和諧共榮,人與自然必須協調發展;生態環境破壞超過極限是很難恢復的,需要幾代人的努力,有些破壞甚至不可逆轉,環境保護和生態的建設刻不容緩。
   儘管內蒙古生態環境狀況十分嚴峻,內蒙古環境和生態建設的任務艱巨,但應該滿懷信心,隨着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和自治區“生態防線”和“生態工程”建設的開展,及環保意識和可持續發展思想深入人心,內蒙古環境保護和建設力度加大,整體惡化的趨勢逐步得到控制,局部改善將變為整體好轉,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資源、環境將向可持續的方向發展,21世紀一個山川秀美的內蒙古一定能夠展現在人們面前。

(天 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