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晚,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發布通知,按照《呼和浩特市中小學2023—2024學年度校歷》安排,我市幼兒園、小學從2024年1月7日進入寒假,因全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1月3日—6日佔用中學考場,初中學校從1月12日,高中學校從1月14日進入寒假。
為了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讓全體師生度過一個輕鬆愉快並富有收穫的假期,通知要求,做好放假前、假期有關工作。加強傳染病預防工作和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教育。嚴格規範辦學行為,各地區各學校要嚴格執行自治區中小學規範辦學行為的有關規定,按校歷安排教學時間和寒假時間,不得隨意提前或推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嚴格按照課程標準科學設置期末考試,不得隨意拔高考試難度,不得公布考試排名。重視加強校園和師生安全工作。關愛隨遷子女和留守兒童,要重視和安排好農村留守兒童和殘疾兒童的寒假生活。構建家校共育長效機制,保障學生健康發展。
落實“雙減”要求,切實減輕學生假期課業負擔。各學校要統籌調控,由學科組、年級組集體研究,科學設計,合理佈置假期作業,教育引導家長不在假期增加學生學業負擔,不盲目參加未經教育部門批准的各類校外培訓班。寒假作業要體現“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要求,減少重復性、死記硬背和“刷題”式書面作業量,適當增加傳統文化、尊老敬親、勞動實踐、動手能力類作業,利用假期實踐性作業,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
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進一步規範教師從教行為,堅決杜絕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各學校要完善教師師德評價考核機制,加強對教師的師德師風建設和師德考核,實行師德失范“一票否決制”。
寒假期間,各旗縣區教育局要加強檢查巡查,嚴查校外培訓隱形變異行為,嚴厲打擊以“家政服務”“眾籌私教”“研學”等名義進行變相違規培訓的行為;嚴防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違規開班;嚴防面向3至6歲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違規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對巡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培訓行為要嚴懲重罰。同時,對舉報線索要認真核查、加快辦理、及時反饋,形成全社會共同推進治理的合力。
通知明確,下學期中小學、幼兒園於2024年2月26日開學上課,各地區、各學校要提前做好準備,保證按時順利開學。(記者 楊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