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政協給我的幫助,讓我能把道理講清楚,把問題解決好。”來自內蒙古自治區額爾古納市的牧民哈達激動地説。在額爾古納市“和為貴”政協委員工作室裏,這起長達3年的牧業承包糾紛在政協委員蘇布德的手中“破冰”,承包方當場向哈達轉賬,糾紛就此結束。
牧民哈達的“煩心事”得到順利解決,是內蒙古近年來開展“政協+法院”民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實際應用的一個縮影。
“自治區政協與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聯合啟動的‘政協+法院’民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將人民政協的‘柔性協商’與人民法院的‘剛性裁判’有機結合,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內蒙古自治區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且國山介紹,政協圍繞“政協+法院”工作,組織召開協商會,邀請基層法官、案件當事人等參會,與法院等部門面對面深入互動交流,以協商促落實,以建言推進展。
“這項工作開展以來,有越來越多的政協委員參與到了法院案件調解、信訪事項化解中,用心用情體察民意民情。”且國山介紹。
在內蒙古包頭市,包頭市政協委員許衛國擔任特邀調解員,在調解一起投資糾紛中,他拉着雙方“圍爐夜話”4小時,成功解決糾紛;赤峰市敖漢旗政協委員曹瑞雪創設“333”信訪代辦平台,2年化解矛盾81件。“把信訪窗口搬到群眾炕頭,實實在在解決問題,群眾的心才不堵。”曹瑞雪説。
據了解,2023年以來,政協委員們變身“特邀調解員”,將151個委員調解工作室開到法庭、草原深處和田間地頭,累計調解案件43048件,成功28060件,成功率達到65%。
近年來,內蒙古政協和高級人民法院還持續推動相關工作機制進一步優化完善,先後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政協+法院”民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十條措施》《關於發揮政協委員專長優勢 推動行業性專業性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糾紛解決機制更加規範化、制度化、常態化。
“此外,我們還構建完善了‘訴前引導—委派調解—司法確認—訴訟銜接’的閉環;政協負責‘選人’,把懂政策、曉民情、善協商的委員選拔到一線;法院負責‘用案’,把適合調解的糾紛精準分流,不斷激活基層治理新動能。”且國山介紹。(記者 侯維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