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王國相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國相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購物卡;組織原則缺失,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錢款,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安排工作;棄守廉潔底線,借款給管理服務對象並獲取利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業務承攬、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國相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國相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原標題: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王國相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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