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觀察丨“庭審”馬杜羅實為“美式強權秀”-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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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06 20:36:21
來源:新華網

國際觀察丨“庭審”馬杜羅實為“美式強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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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月6日電 題:“庭審”馬杜羅實為“美式強權秀”

  新華社記者

  美國東部時間5日中午,被美軍強行控制並帶到美國的委內瑞拉總統馬杜羅在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出庭”。

  “我是委內瑞拉總統”“我無罪”——法庭內,馬杜羅拒絕美方所有指控。

  “釋放馬杜羅總統”“這不過是一場電視秀”——法庭外,抗議人群聚集。

  “美國無權‘審判’他國元首”“美方行為完全非法”……國際輿論場上,多國專家和媒體批評,所謂“庭審”不過是一場企圖為美國非法行徑披上“司法外衣”的“美式強權秀”。

  “一場給全世界看的電視秀”

  委總統馬杜羅夫婦在首次出庭中,拒絕美方一切所謂“犯罪指控”。

  馬杜羅在法庭上用西班牙語陳述:“我是被綁架到這裡的”,“我無罪,我不認罪”。馬杜羅強調,他仍然是委內瑞拉總統。這場所謂“庭審”持續約30分鐘,法官宣布馬杜羅下次出庭日期為3月17日。

  1月5日,抗議者在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外聚集,要求“釋放馬杜羅”(手機照片)。新華社記者 張鳳國 攝

  法院外,抗議人群高呼口號,舉着“釋放馬杜羅總統”“不要向委內瑞拉開戰”等標語橫幅。抗議者悉妮·洛文説,美國派兵綁架一位主權國家的元首,“絕對跨越了紅線。這不是打擊毒品走私,完全是為了石油”。

  抗議者裏奇説:“這不是‘庭審’,而是一場給全世界看的電視秀。”

  多國媒體也以“司法作秀”定義這場“庭審”。

  “一位63歲的主權國家總統出現在美國法庭,戴鐐銬,穿囚服。”英國《衛報》文章把馬杜羅這次出庭描述為“超現實景象”。伊朗伊斯蘭共和國通訊社報道指出,美國對馬杜羅夫婦的所作所為不過是“作秀式審判”。

  一些媒體諷刺説,美國為了給自己對委內瑞拉的軍事行動披上“司法外衣”,可謂煞費苦心,做戲做全套。

  美國打着“緝毒”幌子增兵加勒比海,還派出聯邦調查局人員隨軍方行動,強行控制馬杜羅……約旦《憲章報》發文説,從對委發動軍事行動,到強擄馬杜羅夫婦,把他們帶至紐約“受審”,美國上演了一場“好萊塢式”荒誕劇。

  美國東北大學法學教授傑裏米·保羅指出,美國一邊宣稱對委行動是“有針對性的執法任務”,一邊又公然揚言要“管理”委內瑞拉並獲取其石油資源,這在法理邏輯上“根本説不通”。

  美國總統特朗普3日就美軍突襲委內瑞拉召開記者會時反復提及“石油”一詞多達26次,而美方所謂“行動理由”——“毒品”“幫派”“販毒” 等相關表述出現了14次。兩相對比,以“執法”之名行“掠奪”之實的動機昭然若揭。

  如此作秀不是第一回

  專家認為,美國對馬杜羅進行所謂“審判”,實質是謀求政權更迭、掠奪資源,讓委內瑞拉屈從於美國霸權。正如古巴外交部長布魯諾·羅德里格斯此前在社交媒體上所評論的,美國的真實意圖就是推翻委內瑞拉合法政府。

  1月3日,民眾在委內瑞拉首都加拉加斯的總統府附近抗議。新華社發

  這不是美國第一次如此作秀。

  1989年年底,美國出兵入侵巴拿馬,並於次年1月將該國政府首腦諾列加帶回美國。1992年7月,美國邁阿密聯邦法院以“參與國際毒品走私”等多項罪名判處諾列加40年監禁。1999年,美國法官又以諾列加在巴拿馬執政時曾與美國“合作”“做過對美國有益的事”為由,宣布為其減刑10年。

  2025年年底,洪都拉斯舉行總統選舉之際,特朗普宣布赦免該國前總統埃爾南德斯。美國紐約一家法院2024年6月曾以“共謀販毒”等罪名,判處已卸任的埃爾南德斯45年監禁。有媒體解讀,埃爾南德斯在洪右翼陣營中仍有影響力,特朗普此舉意在籠絡洪右翼選民,左右洪總統選舉結果。

  可見,對美國來説,只要“為我所用”“於我有利”,所謂“司法程序”不過是服務於霸權的工具。美國《費城問詢報》刊文説,對馬杜羅的所謂“司法流程”,純粹是特朗普政府彰顯威權的手段而已。

  無法掩蓋非法本質

  從諾列加到馬杜羅,美國費盡心思為其行徑披上“司法外衣”,但這無法掩蓋其行為嚴重違反國際法、踐踏他國主權的非法本質,以及將自身凌駕於國際法之上的霸權邏輯。

  專家認為,美國所謂“審理”行為本身侵犯他國元首的豁免權。作為主權平等國家,美國無權“審判”委內瑞拉元首。美國大西洋理事會戰略訴訟項目高級律師西萊斯特·克米奧泰克等專家指出,國際法賦予馬杜羅在其他國家國內法院的絕對豁免權,無論美國是否承認他為國家元首,這一豁免權都適用。

  美國在未經他國同意的情況下,無權到其他國家進行所謂“執法”。美國埃默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馬克·內維特説,在沒有引渡條約的情況下,美國沒有任何法律依據進入另一個國家,強行控制並轉移該國領導人。

  1月5日,委內瑞拉總統馬杜羅乘坐的車輛離開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新華社記者 張鳳國 攝

  美國悍然對一個主權國家使用武力並對一國總統動手,更是違反《聯合國憲章》,肆意踐踏他國主權安全和合法權益。《聯合國憲章》規定,“各會員國在其國際關係上不得使用威脅或武力,或以與聯合國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會員國或國家之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

  倫敦大學國際法教授蘇珊·佈雷奧説,在沒有獲得聯合國安理會授權,也完全談不上“自衛”的情況下,美國軍事行動毫無疑問違反了《聯合國憲章》。克米奧泰克和聯合國前塞拉利昂特別法庭庭長傑弗裏·羅伯遜直接指出,美國對委行動符合1974年聯合國大會第3314號決議中對侵略行為的定義,“構成侵略罪”。

  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教授烏娜·哈撒韋説,如果美國隨意認定一國領導人“不合法”並“入侵”該國,那麼國際法和《聯合國憲章》將形同虛設。

【糾錯】 【責任編輯:王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