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6日電(記者曹嘉玥、馮歆然)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16日&&,從近期日方一系列表態看,日方仍在要害問題上擠牙膏、埋釘子,企圖混淆視聽、蒙混過關,中方對此堅決反對。中方再次敦促日方恪守中日四個政治文件精神,切實反思糾錯,撤回高市首相錯誤言論。
當日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問:12月15日,在日本參議院會議上,日本外相茂木敏充就台灣問題&&,日本政府尊重和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立場,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日本首相高市早苗&&,關於台灣問題,日方的一貫立場是期待通過對話和平解決。請問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郭嘉昆説,我們注意到,日本外相昨天復述了《中日聯合聲明》中關於台灣問題的部分條款,即“《日中聯合聲明》第三條記載,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立場,並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但我們也注意到,日方沒有重申“日本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等《中日聯合聲明》相關重要內容。日方在引述《開羅宣言》條款時,僅僅提及中國東北、台灣、澎湖列島,刻意回避了“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這一重要表述。日方還將《中日聯合聲明》與所謂“舊金山和約”並列,違背既有承諾和國際法原則,企圖翻炒“台灣地位未定論”,干涉中國內政。
“從近期日方一系列表態看,日方仍在要害問題上擠牙膏、埋釘子,企圖混淆視聽、蒙混過關,中方對此堅決反對。”郭嘉昆説。
他&&,近期,王毅外長權威、詳細闡述台灣地位已被“七重鎖定”。核心內容是:1943年《開羅宣言》明確規定,日本竊取於中國之台灣必須歸還中國。1945年《波茨坦公告》載明《開羅宣言》之條款必將實施。1945年8月15日日本戰敗,日本天皇承諾忠實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並無條件投降。1945年10月25日,中國政府宣布恢復對台灣行使主權。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成為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對包括台灣在內的全部領土行使主權。1972年《中日聯合聲明》就台灣問題作出明確規定。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經兩國立法機構批准,確認《中日聯合聲明》所表明的各項原則應予嚴格遵守。
郭嘉昆還指出以下事實:1972年9月中日邦交正常化談判時,日本外務省條約局局長高島益郎明確説明日本政府的立場,即“台灣應當歸還中國是日本不變的見解”。中日邦交正常化後,1972年11月田中角榮首相和大平正芳外相在國會答辯中分別公開&&,“大陸和台灣的紛爭是中國內政”,兩岸“對立的問題是中國的國內問題”,1975年2月宮澤喜一外相在國會答辯中&&“兩岸衝突在法律上應當是內戰”。此外,1998年中日兩國政府發表《中日關於建立致力於和平與發展的友好合作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有這樣一句十分重要的話:“日方繼續遵守日本在中日聯合聲明中表明的關於台灣問題的立場,重申中國只有一個。”
郭嘉昆強調,今年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周年,也是台灣光復80周年。日本曾侵佔並殖民統治台灣50年,犯下罄竹難書的罪行,在台灣問題上負有歷史罪責。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何解決台灣問題完全是中國自己的事,日本沒有任何資格置喙。中方再次敦促日方恪守中日四個政治文件精神,切實反思糾錯,撤回高市首相錯誤言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