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普坦(前)抵達位於泰國曼谷的總理府。新華社發(泰國總理府供圖)
新華社曼谷7月3日電(記者高博 任芊)泰國政府3日在總理府召開內閣會議,授權副總理兼內政部長普坦在總理佩通坦被憲法法院暫停行使總理職權期間,全面代行總理職權。
總理府發言人集拉育通報説,內閣會議依據總理府秘書處建議,按順序指定5位副總理為代理總理候補人選。3日的內閣決議宣布普坦為第一順位代理總理,副總理兼交通部長素裏亞·莊龍瑯集為第二順位。
根據該任命,普坦將擁有與總理相同的職責與權力,包括主持各類國家委員會及相關政府組織。
總理府禮儀事務處確認,此項安排符合國家行政管理法,屬於內閣職權範圍,程序合法。相關提案經審議後,已於當天正式獲內閣會議批准。
泰國政府憲報網站1日發布內閣改組公報,涉及超過10個內閣職位,其中原副總理兼國防部長普坦改任副總理兼內政部長。同日,泰國憲法法院宣布,受理有關調查總理佩通坦是否存在違憲行為的請願書,並決定即日起暫停佩通坦行使總理職權。佩通坦停職後,素裏亞暫時代行總理職權。3日早些時候,素裏亞率領改組後的新內閣成員宣誓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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