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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8/ 09 13:50:58
來源:環球雜誌

毛克疾:印度營商環境越好,中企風險反而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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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毛克疾】

  近年來,印度莫迪政府以國家安全、逃稅漏稅、違規匯款等為由,對在印度投資興業的中資手機企業,包括小米、vivo、OPPO、華為等進行打壓。部分中資企業損失慘重,“印度賺錢印度花,一分別想帶回家”已然成為中文網絡世界裏的流行語。

  印度營商環境被重重迷霧所籠罩,很多重要問題仍有待回答:莫迪政府對待中資企業的做法,是只針對中國的特殊打壓,還是在印外資企業的普遍遭遇?當前印度營商環境究竟怎麼樣,是外商避之不及的“殺豬盤”,還是爭先恐後入場的淘金地?印度政府和社會究竟如何看待外資,是真心誠意歡迎,還是笑裏藏刀利用?既然莫迪政府希望吸引外資助力印度經濟崛起,為什麼仍頻頻爆出割外資“韭菜”的新聞?

  回答這些問題不僅有助於企業更理性地制定因應印度政府強硬經濟政策的對策,也有助於更深入了解我們這個重要鄰居——幫助人們看到它的優點和長處,同時洞察深深嵌入印度歷史和體制裏的弱點和短板。

  1.受傷的不止中企

  莫迪政府2014年上&後這些年,儘管印度在世界銀行營商環境的排名從2015年的第142位,火箭般躥升至2020年的第63位,但更多事實卻表明,外資企業在印度所處的營商環境並未出現實質性轉好。

  根據印度商工部披露的數據,2014年初至2021年11月,共有2783家外資企業宣布關停在印業務,考慮到同期外資企業在印分支機構總數僅12458家,比例不算低。這一時期“逃離”印度的企業不乏德國麥德龍、瑞士霍爾希姆、美國福特、英國皇家蘇格蘭銀行這樣的行業巨頭。雖然一些企業自稱退出原因是“調整經營策略”“自身方向變化”,但更多企業指出,當地監管規則“翻燒餅”、關稅壁壘高企、行政繁文縟節、官員尋租腐敗才是驅離它們的深層原因。

新德里的一處市場(資料圖/新華社)

  對在印外資企業來説,印度官方帶來的“災難式”風險,遠比日常經營風險更可怕。畢竟,日常經營風險大多可以通過商業策略和市場工具規避,但官方機構一旦出手,企業幾乎必然損失慘重。企業期待可預測的、確定的、透明的政策體系,以及注重時效的司法體系,但印度長期以來卻似乎處處站在了對立面。

  從立法角度看,印度聯邦政府、邦一級政府的職權範圍犬牙交錯,同時立法時間跨度極大,導致眾多法律法令範圍不清、政出多門,造成極大灰色空間,給予各級執法者巨大的自由裁量權。從司法角度看,印度各級法院體系由於人力資源缺乏以低效聞名,訴訟流程之長讓人難以忍受。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印度涉及商業和經濟的法律法規中,有多達26134個條款涉及“監禁入獄”。立法模糊、訴訟低效、刑罰嚴苛三者疊加,造成“高標準立法、普遍性違法、選擇性執法”的局面。在印度經營的企業和企業家面臨的風險可想而知。

  舉例來説,阿聯酋電信和挪威電信在印度最高法院單方面裁決取消其二代通信網絡頻譜分配後,幾乎損失掉全部在印資本投入——挪威電信2017年宣布退出印度市場時,累計損失已高達30億美元。

  再比如,韓國浦項制鐵曾在印度奧裏薩邦投入120億美元投建印度歷史上規模最大的外資項目,但由於聯邦政府和邦政府多次違約,項目最終夭折,先期投入全部付諸東流。

  此外,日本多科莫公司與印度塔塔集團合資的電信公司損失13億美元後,卻由於印度央行反對而無法退出合資項目,久拖不決造成巨大損失。

  2.政府扮演了“不光彩角色”

  印度政府態度變化無常,往往導致企業血本無歸。

  2005年,電信公司迪瓦斯與印度空間研究組織下設商業部門簽訂合作協議,計劃開展衛星發射和地面寬帶網絡業務,但幾年後印度政府卻單方面取消合同,使迪瓦斯的先期投資和預期收入全部作廢。迪瓦斯選擇起訴並提交國際仲裁,經歷漫長的過程後雖然獲得有利判決結果,但印度政府不僅沒有按照判決賠償,反而為了逃避賠償,給迪瓦斯公司羅織各种經濟罪名,並對其發起破産清算。

  這一事件之所以造成轟動效應有三重原因:一是印度政府作風強勢,隨意決策造成合作企業血本無歸;二是印度政府雖然理虧,卻敢於拒不執行國際仲裁;三是印度政府為了逃避賠償,敢於動用刑事工具追擊涉事企業。一套組合拳打下來,恐怕沒有外資企業不害怕。

  如果説出爾反爾、報復打擊還屬於耍賴範疇,那麼沃達豐事件就説明印度官方完全有能力對企業發起系統性迫害。

  2007年,移動通信運營商巨頭沃達豐公司以109億美元價格收購香港電信運營商和記黃埔,後者通過在開曼群島註冊的CGP公司間接持有印度電信運營商HEL公司67%的股份。本質上,兩家交易主體均在印度境外,但交易內容卻涉及在印資産。在交易完成後,印度稅務部門以“CGP的在印資産出售時已增值”為由,向沃達豐徵收高達22億美元的資本利得稅,遭到沃達豐拒絕。這場糾紛以沃達豐向印度最高法院上訴並獲得支持而被免除繳稅義務告終,因為最高法院發現,1961年頒佈的所得稅法並不支持以這種形式對境外主體徵稅。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眼見“法律漏洞”,2012年印度議會推動通過了金融法案,專門修訂1961年頒佈的所得稅法,賦權印稅務部門“溯及既往”,對沃達豐2007年的交易直接徵稅——這意味着印度議會作為立法機構,事實上配合印度稅務機關的要求,推翻了之前印度最高法院的裁決。

  印稅務部門立刻跟進處罰沃達豐,包括本金、滯納金、罰款在內總額高達56億美元,而沃達豐則向常設國際仲裁法院(PCA)求助。經過多年糾纏,2020年PCA裁決印度政府敗訴,不僅要立刻停止徵稅,還要賠償沃達豐經濟損失。

  相似的事件還發生在蘇格蘭凱恩能源公司身上,同樣是印稅務部門對凱恩能源“溯及既往”徵稅,同樣被PCA駁回。有趣的是,由於印度政府不肯退還罰金,凱恩能源只能滿世界扣押印政府資産以抵充賠償,其中既有印政府在法國巴黎的外交公寓,也有印度航空等印國企的海外資産。

  雖然這兩起糾紛都以印度政府失敗告終,但傳達出的信號卻非常明確——既然印度立法、行政部門可以串通一氣,在徵稅問題上直接修改規則“溯及既往”,那它們也完全可以在其他問題上這樣做,只要它們願意,任何在印企業都難逃滅頂之災。

  3.態度蠻橫背後

  既然印度莫迪政府熱切希望吸引外資助力本國經濟崛起,為什麼還會如此專橫對待外資?很大程度上,這與印度獨特的歷史軌跡和社會政治氛圍有關。

  整體看,印度政府、政黨、官員、民眾長期普遍疑懼幾類企業:

  一是跨國企業。歷史上,英國殖民印度次大陸始於跨國企業滲透,因此對印度來説通過跨國公司參與全球經濟循環,非但不意味着繁榮,反而意味着苦難和剝削。

  二是大型企業。印度殖民地歷史表明,任何大型企業都可能成為影響政治經濟走向的獨立力量,只有將企業限制在中小規模,政府才能分而治之,加以控制和塑造。

  三是新技術企業。歷史上,英國憑藉工業革命的技術力量碾壓印度傳統手工業,這意味着新技術帶來生産力提升的同時也必然造成“創造性破壞”,這可能撕裂印度的社會組織和經濟結構,造成政治危機。

  四是輕資産企業。輕資産企業主要在金融、傳媒、數字、服務等領域,往往在印硬體投入不多,因此缺乏讓印度政府“放心”的抵押物,且容易激起印度民眾“貢獻不大、賺錢很多、財産轉移”的“被剝削感”。

  如果説還有一類企業,那就是“敵國”企業——當然,敵國的定義隨着時間推移而變化。

  一家企業如果被貼上上述任何一張標籤,就意味着面臨風險;被貼上好幾張,意味着巨大風險;同時被貼上五張,風險必然降臨。

  公允地説,印度並不只是打壓中資企業,很多美資、歐資、日資、韓資企業照樣在印度市場折戟沉沙、血本無歸。在這種背景下,雖然莫迪政府短時間內很難改變印度各地政府、社會、民眾對外資根深蒂固的疑懼,但只要莫迪政府推動印度實現經濟崛起的雄心壯志足夠強烈,就必然需要不遺餘力改善營商環境,以更好吸引外資。

  例如,莫迪政府2021年8月在印議會推動通過徵稅法修正案,順應呼聲正式取消了引發諸多爭議的“溯及既往”條款,結束了沸沸颺颺的沃達豐案和凱恩能源案。與此同時,莫迪政府近年來迅速拉近與美歐日韓企業界的關係,吸引了一批曾對印度冷眼相看的跨國企業家,如埃隆·馬斯克,後者再次將目光投向印度,莫迪甚至以個人政治信譽擔保相關企業赴印投資安全。

莫迪在推特上談及與馬斯克的會面

  4.中企投資印度需謹慎

  然而,莫迪政府雖然為“優化營商環境”作出巨大努力,但這並不意味着中國企業也能平等享受這輪紅利。

  2020年4月,莫迪政府推出Press Note 3政策,對“來自與印陸地接壤鄰國的投資”進行安全審查。如此,中資企業在印營商環境不僅沒有改善,反而可能更惡劣,因為它們不僅要克服印度市場內生的經營性風險,還要時刻提防政策性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印度對中國企業的打壓,不僅沒有像沃達豐案和凱恩能源案一樣引起國際輿論的普遍疑懼,反而因為呼應了西方對華“脫鉤”“斷鏈”的關切,成為捍衛“國家安全”“信息安全”的範例,並收穫默許甚至讚揚。與此同時,與莫迪政府關係密切的印度財團和期待莫迪政府出讓利益的西方巨頭,也樂見中資企業騰出空間,摩拳擦掌打算入場瓜分市場。

  這表明,針對中資企業的打壓,不僅沒有妨礙印度吸引其他外資,甚至還可能起到催化、助力的作用。

【糾錯】 【責任編輯:謝艷 張若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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