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 | 狙擊流量造假網絡“黑灰産”-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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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13 09:13:11
來源:新華網

瞭望 | 狙擊流量造假網絡“黑灰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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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批量點讚到惡意舉報,從虛假評論到直播間數據造假,虛假流量扭曲市場秩序、侵蝕公眾信任,衝擊平台秩序,損害行業生態

  目前,多數直播商家對外公開的是下單GMV。造假者可以通過控制大量賬號集中下單,製造虛假熱銷景象,提升平台內搜索排名和熱度,以誘導消費者跟風購買

  治理流量造假“黑灰産”的核心難點,在於如何清晰界定“合理流量運營”與“非法黑灰産”的邊界以及平台責任。如果沒有厘清二者邊界,或可能波及無辜

  文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 張翊飛 實習生 董欣悅

  在數字經濟蓬勃發展的今天,流量作為信息傳播與商業創新的核心要素,人們期待其成為優質內容與真實價值的自然延伸。而市場競爭中,部分主體因過度追求流量逐漸偏離正軌,不將力量集中於提升産品與服務品質,而是尋求數據造假,並形成分工明確、手段多樣、規模龐大的流量造假“黑灰産”鏈條。

  從批量點讚到惡意舉報,從虛假評論到直播間數據造假,虛假流量扭曲市場秩序、侵蝕公眾信任,衝擊平台秩序,損害行業生態。一方面,造假技術持續升級,流量造假“黑灰産”日益隱蔽化、專業化、産業化;另一方面,監管存在漏洞和規則協同不足,“黑灰産”尚未得到有效管制。

  專家強調,根治流量造假“黑灰産”需全鏈條發力,在多個維度形成打擊合力,還網絡空間一片清朗晴空。

朱慧卿圖/本刊

  花樣迭出造“數據”

  直播間裏瞬間涌入的虛假人氣、電商平台上精心策劃的“刷單炒信”、社交內容裏流水線生産的“種草筆記”“真實好評”……這些形態各異、欺騙性強的造假行為,共同構成了一場場虛幻的“流量盛宴”,其本質是以虛假數據誘導消費者信任,干擾着網絡空間的健康生態。

  機器刷量製造虛假繁榮。“假流量”是最普遍的造假形態,主要表現為系統性偽造點擊量、瀏覽量、轉發量、點讚量、粉絲量等核心互動指標,通過虛增訪問數據,誤導廣告主與消費者。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偽造流量目前最廣泛使用的是“機器刷量”模式。使用者利用群控軟體、“雲手機”以及海量虛擬賬號,通過預設程序腳本,自動化執行批量點讚、轉發、評論、關注等特定行為,能在極短時間內製造出海量虛假互動,具備高效化、規模化特點。例如,在部分直播平台,通過集中操控“雲手機”,可瞬間將直播間觀看人數推至高峰,人為營造出火爆假象,進而誤導真實用戶進入。

  2021年,快手平台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杭州某網絡技術公司訴至杭州互聯網法院。此次訴訟源頭直指一些主播使用由該公司開發的直播場控軟體——即業內俗稱的“漲粉神器”。該軟體的核心功能,正是為使用者提供批量購買虛假粉絲關注、點讚量及定制化評論等服務,用以“烘托”直播間人氣。調查顯示,在該軟體運營的一年多時間裏,該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通過此項服務收取的用戶充值總額已近50萬元人民幣。經審理,法院最終判決杭州某網絡技術公司停止針對快手産品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並賠償經濟損失(包括維權合理費用)100萬元。

  “刷單炒信”破壞市場秩序。流量造假滲透至交易環節時,産生出“假銷量”這一方式。

  GMV作為衡量商品銷售總額的指標,常出現在主播的直播戰報中,但其統計方式多樣,如下單GMV、支付GMV等。下單GMV意為只要消費者點擊下單,無論是否支付或退貨,訂單金額均被計入;支付GMV則按真實支付金額計算。

  目前,多數直播商家對外公開的是下單GMV。造假者可以通過控制大量賬號集中下單,製造虛假熱銷景象,提升平台內搜索排名和熱度,以誘導消費者跟風購買。

  2022年,在上海嘉定警方偵破的一起直播電商行業虛假交易案中,犯罪團夥在收取每單10至20元不等的刷單費用後,使用相同寄遞地址在電商直播期間集中下單,非法獲利500余萬元。短短一週時間,該團夥為某商戶虛增訂單9000多筆,幫助該商戶大幅提升了熱度排名,破壞了平台內商家間的公平競爭環境。

  虛構口碑誤導消費決策。在一些社交內容平台,商家會雇用“水軍”按照指令對特定內容進行點讚、評論、轉發等互動,或讓其撰寫所謂的“種草筆記”“網紅測評”,通過養號、佔領前排好評、勸刪差評等手段提升內容的熱度排名,影響消費者的決策判斷。

  記者調查發現,一種小體量、分佈式的“大眾點評刷評模式”在兼職領域頗為活躍。大學生谷同學透露,其通過兼職群接觸到此類任務:“兼職群裏有人發布了一個群二維碼,號稱有刷評掙錢的單子。加入群聊後,負責人便逐一添加我們的微信。”

  谷同學稱,“刷評”任務通常通過私信安排:負責人首先確認執行者IP地址,隨後發布詳細評論流程——要求執行者打開大眾點評,搜索特定類型店舖,點擊“全城”後選擇對應地址,隨機進入一至三家店舖並每家瀏覽一分鐘,最後定位至目標店舖,完成收藏、點讚、好評等一系列操作,並與店舖客服進行三次對話,最終保留截圖作為任務完成憑證。

  為增強真實性,負責人甚至會提供統一的評論文本和店舖照片供發布使用。這種針對特定地域、看似零散實則組織嚴密的刷評任務極具迷惑性,消費者極易受騙。

  此外,內容社區類社交平台也成為“假點評”的重災區。當前,一些賬號常以“學姐”“學長”等虛假人設包裝,發布套路化虛假內容,以達到引流和營銷的終極目的。有案例顯示,有團夥操控上千個冒充留學生的人設賬號,以掌握“內幕”“黑料”、提供“避雷”指南等為噱頭髮布筆記,其目的在於獲取潛在客戶資料並將其引流至私人微信,再推薦給合作的下游機構。

  受訪專家&&,流量造假帶來多重危害。最直接的是模糊優質內容和劣質內容的評判標準,扭曲市場競爭機制,引發“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性循環。

  其次,會讓消費者陷入真假難辨的信息迷霧,侵犯其權益。消費者依據被粉飾的銷量、點讚和“種草筆記”做出選擇,極有可能購買到質次價高或名不副實的商品與服務。

  此外,對於網絡平台而言,其內容生態充斥大量虛假數據、口碑,對平台自身公信力也會造成嚴重損害。

  誘因錯綜複雜

  流量造假屢禁不止、治理困難,背後包含多重因素:既涉及黑灰産業鏈自身的技術與模式迭代,也與行業內部缺陷密切相關,同時還反映出法律規制與實踐治理之間的落差。

  數據焦慮催生完整産業鏈。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員高艷東認為,流量造假“黑灰産”,與數字經濟的運行規則及其引發的“流量焦慮”相關,形成了“需求牽引供給”的畸形數據造假生態。“有商戶需要暗刷的流量資源,就有不法分子相應地提供流量暗刷服務,明碼標價、各取所需,逐漸形成成熟的産業鏈。”高艷東説。

  流量造假産業鏈主要分為三個層級。上游是流量供給方,包括軟體開發者、社區經營者。開發者編寫自動化腳本、群控軟體,模擬真實用戶行為繞過平台監管;社區經營者則搭建網站,匯集各類流量資源,成為水軍業務的“貨源地”。中游是業務推廣者,負責在行業內廣撒網尋找客戶,收集需求後到水軍網站下單,充當“中間商”連接供需。下游是業務操作者,包括兼職大學生、“寶媽團”等群體,在“團長”帶領下,通過微信群接收點讚、評論、舉報任務,按話術操作賺佣金;另一部分是技術操作者,用群控、黑客軟體實現大規模虛假流量,彌補兼職群體在數量上的不足。

  在執法部門公開的案例和數據中,可以看到水軍業務已形成成熟的“電商化”模式。不法者搭建類似購物平台的網站,將服務明碼標價、分類售賣:粉絲區分“有效粉”(0.25元/個)和“普通粉”(0.23元/個);點讚、評論、轉發可單獨購買或組合成套餐;甚至惡意舉報、直播間定制化互動等“特殊服務”也能下單。

  從技術手段實現的大規模虛假流量,到兼職群體真人操作的高倣真實服務,價格體系也呈現梯度化,滿足不同客戶需求。這種“眾包”模式使得刷量行為更加隱蔽,進一步加大了平台監管難度。

  造假手段持續升級。流量造假“黑灰産”依託快速迭代的技術工具,已經形成強大的自動化、規模化生産能力與隱蔽的對抗能力。

  硬體層面,“貓池”等專用設備成為批量註冊虛擬賬號的基礎。這種可同時插入數十至數百張SIM卡的硬體設備,配合配套軟體,能實現批量接收短信驗證碼、註冊賬號等核心功能。據調查,號商根據客戶需求註冊大量社交平台賬號後,以每個3至5元的價格出售給下游刷手團隊。

  軟體層面,群控技術已實現從多人“手機墻”到一人“雲控”的躍升。2025年3月,江蘇鎮江句容警方發現一款名為“摩天輪”的App,這款為網絡水軍“量身定制”的群控軟體,不僅能實現對海量微博賬號的集中控制與操作,還能隱匿真實IP地址,模擬手機正常運行環境,從而有效繞過平台安全防護。在單條微博發布後短短3秒內,群控軟體可以生成高達7萬條機械式轉發。“僅在該App上註冊的刷手賬號就超過10000個,背後掌控的微博賬號近500萬個,製造了億級的虛假流量。”警方&&。

  法律適用有待完善。目前,在打擊流量造假“黑灰産”過程中,法律規制與執法實踐都存在難點。

  立法層面,我國已經制定了一系列關於網絡安全的法律法規,為打擊流量造假提供了法律依據。但這些法律法規往往針對的是網絡犯罪的總體框架,對於流量造假這種新型網絡犯罪形態的專門性規定尚不完善。

  高艷東&&,一方面,治理流量造假“黑灰産”的核心難點,在於如何清晰界定“合理流量運營”與“非法黑灰産”的邊界以及平台責任。如果沒有厘清二者邊界,或可能波及無辜;另一方面,平台是間接受益者,流量造假會使平台出現虛假繁榮,因而也是責任主體,需履行監測管理義務。相關法律對平台應盡何種程度的監測管理義務、未發現數據造假行為是否擔責、平台與用戶在虛假流量上的責任分配等規定模糊,導致部分平台消極監管,影響治理效能。

  執法實踐中,取證難、跨境協作難等問題同樣突出。流量造假“黑灰産”多采用“跨境服務器”“分佈式操作”,電子數據可隨時篡改、刪除,執法部門難以固定完整的證據鏈。同時,互聯網的無國界性與執法管轄權的地域性矛盾顯著,導致跨境執法效率低下。

王鵬圖/本刊

  構建多元共治新格局

  面對技術迭代迅速、産業鏈條複雜、法律規制滯後的流量造假産業鏈,須構建涵蓋法律監管、平台履責、技術反制與行業協同的多元共治體系,從源頭遏制、過程阻斷到後果追溯,形成全方位、立體化的治理新格局。

  築牢法律防線。隨着造假手段不斷升級,法律修訂需增強時效性與針對性。北京某法院退休法官潘正東建議,通過立法或司法解釋對“水軍”行為量化規制,如根據虛假信息傳播量或後果嚴重程度進行處罰等,及時調整相關法律法規,以適應社會需求。

  高艷東認為,當前需着力細化法律法規中關於流量造假行為的認定標準與處罰細則,對“機器刷量”“人工刷單”“數據劫持”等不同形態作出清晰界定,並設定與之匹配的處罰措施。同時,加強反不正當競爭法、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的銜接與協調,填補法律適用空白。

  在執法層面,執法機關則應主動適應技術變革,加強對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工具的學習與應用,建立專業化流量監測平台,提升對異常數據波動的捕捉與分析能力;同時,強化跨區域、跨部門的協同作戰,優化電子證據固定流程,切實提高對隱蔽性、跨域性流量造假案件的偵辦效率與質量。

  重塑平台生態。作為流量生態的守門人,平台治理意願與能力直接影響整體成效。各大網絡平台需徹底扭轉“唯流量論”的慣性思維,優化推薦算法與排名機制,降低銷量、點讚等量化指標在流量分配中的權重,轉而將內容質量、用戶滿意度、創作者誠信度等納入綜合評價體系。

  在實踐層面,部分平台已探索出有效路徑。有平台通過建設“前置攔截、事中追蹤、分析回掃”的全鏈路治理體系,2025年上半年共處置虛假筆記320萬篇,處置虛假人設賬號1萬個,封禁批量造假賬號超1000萬個。

  為應對複雜多變的造假手段,該平台上線了內容信息量模型、筆記摘要提取模型、AIGC謠言診斷模型等15個識別大模型,並建立真實信源庫與謠言庫,實現對虛假內容的實時攔截與批量回掃。

  推動多元共治。根治流量造假痼疾,還需凝聚社會各方力量,形成協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對內容創作者而言,應強化行業自律與職業倫理建設,抵制數據注水、虛假宣傳等行為,以真實內容和誠信運營贏得持續關注。受訪人士認為,對參與“刷單”的群眾,需加強普法宣傳與警示教育,破除“法不責眾”的僥倖心理。對初犯、情節輕微者,可給予以教育警示、公益服務為主的矯正措施;而對屢教不改、多次參與者,則應依法嚴肅處理,提高違法成本。

  此外,應鼓勵平台公開關鍵流量數據的計算方法與來源,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監管部門則需牽頭建立跨平台數據監管協作機制,制定統一校驗標準,指導並監督平台履行審核責任,形成政企協同的治理合力,共同營造清朗網絡空間。

  流量造假治理,既考驗法律體系的響應速度,也檢驗平台企業的責任擔當,更衡量社會共識的凝聚程度。讓真實數據回歸本位,才能讓流量真正推動數字經濟蓬勃發展,使其在高質量發展的道路上行穩致遠。

【糾錯】 【責任編輯:趙秋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