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近日發布《北京市低空技術專業職稱評價試行辦法》,在全國率先增設低空技術專業職稱,每年開展一次評審。首次低空技術職稱評審今年啟動,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積極報名參評。
低空技術職稱專業劃分低空飛行器研發、低空飛行器製造、低空運行系統建設、低空安全保障四大專業方向,全面覆蓋産業鏈核心環節。評審範圍包括本市國有企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專業技術人才,港澳&地區及外籍人才可按規定申報,支持職業資格與職稱互認。低空技術專業職稱設置初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四個等級,分別對應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正高級工程師。
評審採用“個人自主申報、單位擇優推薦、多方共同評價、促進評用結合、政府指導監管”的社會化評價模式,每年組織一次評審,必要時開展專項評審。評價標準突出創新成果導向,打破“唯學歷、唯論文”限制,全面實行代表性成果制度,項目報告、技術報告、專利、標準、獎項等均可作為成果申報,聚焦提升生産工藝、破解技術卡點、産生經濟社會效益、推動産業發展的實績貢獻。申報人可自主擇優提交最能體現自身能力的代表性成果參與評審。
為行業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傑出技術人才享受職稱評審綠色通道,高級職稱可破格申報。除獎項、標準外,作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研發的整機或配套關鍵零部件取得全國首張適航證、運營證;或主持開發的低空運行系統、安全保障系統取得重大技術突破,被國家空管部門推廣應用或應用於國家級、國際重大活動,均可破格申報高級職稱,可不受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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