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社會發展與治理標準化指引(2025版)》發布-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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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6/23 08:30:42
來源:人民郵電報

《智能社會發展與治理標準化指引(2025版)》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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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央網信辦秘書局、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聯合印發《智能社會發展與治理標準化指引(2025版)》(以下簡稱《指引》)。

  《指引》提出了智能社會發展與治理的基本原則和要求,明確了常見智能技術應用場景、社會影響及其觀測評估指標,規定了人工智能社會實驗的一般程序和要求,構建了包括基礎通用、發展與治理原則、場景應用、技術和方法、效果評價等五部分內容的智能社會發展與治理標準體系,為各地方、各部門、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等開展智能社會發展與治理理論研究和實踐活動提供技術支撐和規範指引。

  《指引》提出,開展人工智能社會實驗,推進智能社會發展與治理標準化工作須遵循三方面原則。一是增進福祉,注重和諧。在社會發展層面,應以社會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建設人與智能技術相和諧的社會環境,提升生活水平與社會福利,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相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促進和諧共生。推動社會和智能技術協同發展,降低智能技術發展造成社會衝突的風險,以技術進步促進社會發展,增強社會向心力、塑造社會凝聚力。遵守公序良俗。堅持有益社會的價值導向,堅守智能技術全生命周期中應遵循的基本倫理價值和道德觀念,以科技向善引導文明行為,保障社會規範。確保公平普惠。保證智能技術應用中秉持公正平等,充分考慮社會各界多元需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産生偏見歧視,最大限度實現惠及全民的技術覆蓋,保障全社會共享技術創新成果。

  二是以人為本,保障權益。在個人權益層面,應保障人類各項基本權利,尊重個人利益訴求,以技術進步促進個人發展。相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保障基本權利。在智能技術發展中保障個人生命健康、人身自由、私人財産等權利不受侵犯,切實保障智能技術在産品設計、系統搭建、應用服務過程中符合法律法規和各項要求,確保安全、合法、高效。體現關懷救濟。充分尊重對智能技術接受程度和使用意願的個體化差異。提升各類群體技術適應性,努力彌合技術鴻溝,為無法接觸技術或者技術使用困難的個體提供替代方式,促進人機和諧友好交互。保證知情同意。在産品與服務中使用智能技術應明確告知用戶,明示智能産品與服務的功能與局限,保障用戶的知情、同意等權利。尊重用戶選擇,為使用或者退出智能産品與服務提供簡便易懂的解決方案。

  三是包容創新,持續優化。在技術治理層面,應保障智能技術安全和系統可控,為智能技術的研發、應用與共享提供敏捷包容的發展環境。相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現責任可溯。明確智能技術研發和使用等相關方的責任,建立倫理衝突和技術事故的問責機制。強化智能技術研發過程安全管理和風險評估能力,實現智能技術的可審核、可監督、可追溯。強調審慎敏捷。持續評估智能技術發展水平與社會影響,避免技術濫用與誤用,禁止違規惡用。根據智能技術特徵優化監管模式,建立敏捷的響應與協調機制,及時發現和解決可能引發的風險。促進包容開放。推進智能社會發展與治理多元參與,推動政府部門、科研院所、教育機構、企業、社會團體、社會公眾互動協調。促進跨學科、跨領域、跨地區、跨國界交流合作,推動形成具有廣泛共識的智能社會發展與治理框架和標準規範。 (作者:子千)

【糾錯】 【責任編輯:朱家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