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1日電 題:進一步推進與國際接軌 新修訂的《採用國際標準管理辦法》有哪些新舉措?
新華社記者趙文君
今年6月1日起,我國將施行最新版《採用國際標準管理辦法》,進一步推進我國國家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
與現行管理辦法相比,修訂後的管理辦法有哪些變化?主要聚焦哪些內容?有什麼新舉措?市場監管總局21日舉行專題新聞發布會,介紹有關情況。
“採標國家標準,即採用國際標準並將其內容轉化為我國國家標準。”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創新司司長肖寒説,此次修訂參照世界貿易組織(WTO)和國際標準組織等相關規則,結合我國實際,旨在進一步規範採用國際標準工作,助力擴大標準制度型開放,加快推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
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進入加速演變期,標準作為創新與競爭的重要手段,日益成為各國博弈焦點。
202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對採用國際標準提出了量化目標要求,明確到2025年實現國際標準轉化率達到85%以上。
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副司長王火旺介紹,近年來,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等國際標準組織進一步強化成員嚴格履行版權保護義務的要求,再加上我國原先的採用國際標準管理辦法已不再適應當前標準化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有必要進行修訂。
肖寒介紹,此次管理辦法修訂主要聚焦三方面:厘清所採用國際標準的範圍以及採標主體的範圍,明確採用國際標準工作的全過程管理,強化了遵守版權政策的相關要求。
什麼是可以採用的國際標準?範圍是什麼?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副院長李治平介紹,為適應國際標準組織知識産權政策,新修訂的管理辦法將可以採用國際標準的範圍限定在三大國際標準組織(ISO、IEC、ITU)制定發布的標準,不包括國際標準化組織確認並公布的其他國際組織制定的標準。
同時,將可採用國際標準制定發布的標準範圍限定為國家標準,不包括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考慮到實際工作情況和需要,增加了採用其他國際國外標準為國家標準的要求。
市場監管總局標準技術司副司長王玉環介紹,新修訂的管理辦法對採用國際標準工作加強全過程管理、明確特定要求,包括增加對國際標準的動態跟蹤、適用性分析、驗證等要求;增強評估、起草、審核等環節要求;縮短採標國家標準制定周期;增加採標國家標準實施效果評估要求。
新修訂的管理辦法提出,為生産者、經營者、使用者、消費者組織、公共利益方等相關方參與制定和實施採標國家標準創造有利條件。
讓企業參與制定和實施採標國家標準,會不會給企業造成負擔?
肖寒&&,生産者、經營者等相關方參與採標工作的基本原則是自願原則,各級標準化主管部門將在政策、經費、人才等方面予以支持,不存在增加企業負擔。
肖寒分析,企業參與制定和實施採標國家標準,對於企業發展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兩方面:
一方面,實施應用採標國家標準是企業開展海外業務的“通行證”。國際貿易活動中的買賣雙方常常在合同中約定産品或服務的質量標準,將國際標準作為評估産品質量和服務質量的重要依據。我國企業按照採標國家標準開展産品的設計、製造和檢驗,以及按照採標國家標準開展服務的接待與受理、質量控制與評價等各環節。
例如,企業設計産品時,需要依託産品標準明確設計規範等要求,確認原材料、零部件、接口或分類的相關標準是否滿足設計規範;在生産完成後,産品出廠或交付之前,企業還需要依據試驗方法標準開展産品技術指標的檢驗。
另一方面,對於很多中小微企業來説,實施應用採標國家標準較之於自主研發標準更具經濟性和有效性,是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的重要方法,能使技術水平快速提升,追趕並達到國際先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