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力券助推數字經濟成效顯著-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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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5/09 08:05:15
來源:經濟參考報

算力券助推數字經濟成效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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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快算力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算力資源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各地紛紛出臺相關政策,其中算力券的發放成為一大亮點。業內人士指出,算力券對數字經濟的推動效果逐漸顯現,在此過程中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以規范其合理使用尤為重要。

  多地發放算力券

  近期,多地政府出臺算力券政策,通過發放算力券,鼓勵企業加強算力投入,推動産業創新。

  北京市2023年制定了《北京市人工智慧算力券實施方案(2023-2025年)》,對于開展大模型訓練和應用落地相關工作的企業,每年對實際使用算力産生租金的20%給予支援,每家企業每年最高可獲得200萬元補貼。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數字經濟專班副執行長、電子處副處長張金瑞介紹,該政策不對算力服務商進行限制,不分地域不分屬性,大模型相關企業從任何途徑獲得的智算資源,只要簽約價格不超過當時的市場公允價格范圍,即可享受補貼。

  3月28日,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布《關于加快打造AI原生産業創新高地的若幹政策》,提出每年發放1億元的算力券,企業可申領算力券用于算力租用,即領即享,算力券可分次使用,每次抵扣費用最高為結算費用的30%(非國産人工智慧算力)或40%(國産人工智慧算力),每家企業每年累計抵扣費用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上海市的“算力券”不僅補貼使用者,還補貼建設者。2023年11月,上海市發布《上海市推動人工智慧大模型創新發展若幹措施(2023-2025年)》,其中,第三條提到大模型智能算力加速計劃,將對2024年年底前在滬完成智能算力部署並納入統籌、接受調度的算力建設主體,經評估給予適當額度的部署獎勵;對租用納入本市統籌調度的算力進行大模型研發的本市主體,經評估按算力集群規模和成果水準給予最高10%的租用補貼。

  將大數據作為未來發展“新名片”的貴州省,于2月19日印發了《貴州算力券管理辦法(試行)》,2月29日就向72家省內外企業發放首批算力券,用于購買貴州算力服務或數據交易産品時抵扣一定比例費用。

  推動效果“立竿見影”

  隨著各地“真金白銀”式的補貼政策頻出,算力券對數字經濟的推動效果可謂“立竿見影”。

  張金瑞介紹,算力券政策向市場釋放北京算力支援大模型發展的信號,堅定算力服務商擴大算力規模、提高服務水準的信心,2023年度已經有超過20個算力供應商在平臺注冊為北京市企業提供算力資源。以算力券政策為引導,北京市經信局會同通信管理局搭建算力互聯互通和運作服務平臺,集中組織各主要算力服務商與北京大模型企業開展對接,目前已有十余家算力服務商在參與平臺建設運營工作。同時,北京市發布“北京市通用人工智慧産業創新夥伴計劃”,將算力融入人工智慧産業發展大布局,已有12家算力服務商入選前兩批“夥伴計劃”。

  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算力券激發了民營企業參與的積極性,目前參與算力券申領的企業中民營企業達到50家,佔比為53.8%,所簽合同57份,合同累計金額達到18.25億元,佔比為88%。此外,參與申領貴州算力券的省外企業達到22家,合同累計達到18.58億元,佔比達到90%。目前,貴州省在數據交易方向發出算力券11張,合同金額累計達704.84萬元,意向簽約合同58份,合同金額累計6700萬元。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城市發展研究會副理事長賀可嘉分析認為,算力券可以為算力需求單位提供一定的要素支撐,降低算力使用門檻,幫助各領域的企業獲取更多的計算資源,促進數字化轉型和智能化升級,提升企業的利潤空間和市場競爭力。該政策不僅可以提升企業的生産力和優化經濟結構、促進經濟快速增長,同時也有助于推動數字經濟發展。在使用算力券的同時,企業還可以通過積極消費來獲得更多政策支援。

  建立健全法律法規

  隨著算力券政策的推廣與實施,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以規范其合理使用顯得尤為重要。

  從法律上來講,算力券作為一種政府補貼形式,其設計初衷是作為政策工具而非能夠在市場上流通的有價證券或金融工具。北京雲嘉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董曙光表示,要明確算力券的法律地位和性質,避免與有價證券混淆。算力券本身不具有貨幣屬性,不可直接用于交換商品和服務,只能兌換相應的算力資源或服務折扣。算力券也不同于有價證券的標準化特徵,算力券的具體價值、使用范圍和條件可能因地區、發行主體、政策目標等因素而有所不同。算力券一般限于特定領域內使用,不具備像股票、債券那樣在公開市場上自由買賣流通的特點。

  因此,這就要求算力券的發放、分配、使用等各個環節遵循法律法規,做到程式公開透明。企業申領和使用算力券時,通常會與政府或指定的服務商簽訂合同或協議。此時,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確保雙方的權利義務清晰明瞭,合同內容合法有效,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政府發放算力券時應考慮市場競爭秩序,遵循《反壟斷法》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等,避免因不當補貼導致市場失衡或形成壟斷,保證各類市場主體在獲取和使用算力資源時享有平等的機會。

  董曙光建議,應明確算力券的發行、使用與監管規則;建立健全配套的市場監管機制;強化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促進算力市場公平競爭;定期評估與動態調整政策。(記者 孫廣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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