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數據産權制度 促進數據保護和利用-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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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7/11 08:06:08
來源:經濟參考報

完善數據産權制度 促進數據保護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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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數字中國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構築國家競爭新優勢的支撐力量。近年來,數據要素作為數字經濟的核心生産要素,已成為國家基礎性和戰略性資源,對推動經濟增長的作用日益凸顯。完善的數據産權制度是數據流動利用和數字經濟高品質發展的前提和基礎。亟需進一步加快完善數據産權制度,促進數據有效保護和充分利用,提升數據要素對經濟增長的貢獻作用。

  數據要素開發利用有待進一步提高

  2022年我國數據要素市場規模達到815億元,同比增長49.51%,其中,數據存儲、數據分析、數據加工、數據交易等環節的市場規模超百億元。同時,數據要素開發利用仍處于較低水準,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還有較大提升空間。

  由于數據具有無損耗性、可復制性、時效性、分散性、再創性等屬性,使得數據要素雖蘊含巨大的經濟增長潛力,卻在價值實現中普遍存在確權難、定價難、互信難、交易難、監管難等一係列痛點和難點,數據開發利用與權益保護、安全防護之間的利益平衡面臨諸多挑戰和困境。主要表現在:

  一是數據要素的權利屬性確定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數據資産保護和數據安全形勢日趨嚴峻。我國現行法律僅是概括性地對數據保護進行了規定,並沒有針對數據的權屬性質、確權、流通及權益分配保護等進行專門的立法,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實現部分數據財産權的保護,無法應對數據要素市場構建目標下日益突出的數據財産權保護及安全問題。

  關于數據産權的相關規定,散見于《民法典》《網絡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規定,未能明確具體賦予數據何種法律權利,數據確權、授權、交易、權利保護等法律法規不健全。尚未建立起數據資産有效保護規則體係和治理體係,數據資源採集與利用標準不規范,存在無序採集、超范圍採集、違規使用等問題,數據非法交易侵犯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情況屢見不鮮,數據安全事件頻發,甚至危害國家安全。

  二是數據資産分類不清、交易規則不明,對數據技術創新和數據産業化造成阻礙。清晰的産權邊界是數據技術應用和産業發展的基礎制度保障。由于企業數據、個人數據、公共數據資産邊界不清,數據濫用、數據源壟斷、産業潛力挖掘不充分等問題突出。數據平臺交易規則不明晰、缺乏行業統一準則和流程化、標準化的指引,現有的大型交易平臺規則相似度較高,大部分數據交易規則僅流于形式而未能起到有效規制效果。數據的高固定成本、低邊際成本、産權不清、來源多樣和結構多變等特徵,對于産權類別和邊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進行數據産業化的過程中,分類不清增加數據要素流通與交易的不確定性,加大了數據買賣雙方對數據價值評估不確定、不可估以及風險不可控,進而降低了數據技術的創新及數據産業化進程。

  三是數據要素利用不足,對經濟增長的貢獻作用未能有效發揮。目前,我國數字經濟規模連續多年位居世界前列,但同世界數字經濟強國相比,數字經濟大而不強、快而不優,核心競爭優勢不突出。據統計,每年全社會數據量增長率約40%,但真正被利用的數據量增長率只有5.4%,數據有效價值未能充分釋放。公共數據資源開放不足,數據資源共用壁壘仍難打破,行業和地方大數據缺乏統籌,條塊分割普遍存在,行政部門、國有企業、行業龍頭企業以及互聯網平臺企業等數據匯聚困難。數據品質不高、有效供給不足,數據應用場景開發和合規利用障礙多,銀行難以充分完整獲得有用的企業經營和信用資訊,只能依賴傳統抵質押融資方式防范信用風險,限制信用類貸款發展,影響了數據資産化和産業化發展的效能。

  亟待完善我國數據基礎制度體係

  要進一步加快要素市場化改革,完善我國數據基礎制度體係,激活數據要素市場潛能,提升數據要素對經濟增長的貢獻作用。

  一是構建以數據産權為核心的制度體係,夯實數據流通交易基礎和促進數字經濟高品質發展。明確數據財産屬性和數據權利屬性,並建立完善與之相配套的數據産權制度。完善數據開放的法律法規和數據資源共建共用的制度體係,規范數據資源的有效利用。確立數據確權劃分機制,以數據主體分類為基準探索數據權屬劃分準則,推動解決企業無序競爭和用戶個人資訊保護問題。完善數據交易規則,統一開放數據的標準規范,特別是元數據規范、開放平臺建設規范、數據分級分類標準,厘清不同交易模式中的法律關係,加強不同交易平臺限度范圍內的規則互通和專業特性。加強數據交易基礎設施與安全技術建設,建立覆蓋數據價值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防護體係,推動數據應用、保護制度建設與加強數據安全平臺治理。

  二是完善數據確權授權機制,推動數據分類分級標準制度體係建設。進一步完善頂層設計,加快建立健全涉及數據所有權歸屬等關係到數據要素確權與評估的關鍵方面的法律制度安排。分類分級建立公共、企業、個人領域的數據規制規則,比如企業數據産權更多策側重于涉及商業秘密的法律法規,個人數據更多關注個人資訊保護及安全。在保障公共數據資源公益屬性的前提下,地方政府成立市場化、公司化運作的省級公共數據資源一級開發機構,推進公共數據資源一級開發和授權開放。按照分類分級標準,加大數據開放,加速公共數據資源社會化開發利用。推動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先試,開展數據確權登記、價值評估、對接交易、收益分配等流通環節試點工作。

  三是打通數據流通和共用的體制機制壁壘,促進數字技術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構建資訊開放共用的頂層設計,著重解決政府部門的資訊“孤島”問題,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實現政府部門的數據開放共用,並推動政府部門與社會的數據開放共用。構建各産業大數據平臺,推進公共數據與産業數據融合應用,賦能傳統産業轉型升級,催生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提升數據産業化效能。依托大數據交易平臺,提升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效率。鼓勵和引導數據交易主體在依法設立的數據交易平臺進行數據交易。探索構建涵蓋産權界定、價格評估、流轉交易、擔保、保險等業務的綜合服務體係。培育數據開發市場主體,積極拓展數據資源應用場景。支援開展數據資産管理、數據交易、結算交付等業務,建立全鏈條數據要素供需對接市場機制,推動數據要素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最大限度釋放數據要素巨大潛力。

  (李紅娟 作者係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研究員)

【糾錯】 【責任編輯:冉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