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一位逝去的農民工兄弟
一場熱射病工傷認定背後的故事
5月15日下午,一筆75.6萬元的工傷保險理賠款打入了周蓉(化名)的賬戶。她盯着提示短信看了又看,手有些發抖。5年多來,這個堅強的女人已經很少流淚。這一次,面對曆盡艱辛獲得的理賠,淚水奔涌而出。
2018年7月,她的丈夫羅義(化名)在四川省綿陽市安州區一建築工地打工,一天收工時突然暈倒,送醫6天后死亡,醫院病歷和司法鑒定均顯示死因為熱射病。
2013年,《職業病分類和目錄》將中暑列入職業病範疇,熱射病則是最嚴重的中暑類型。《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患職業病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但實踐中,將職業性中暑認定為工傷的卻極少。這一次,羅義的工傷認定也卡在了紛繁複雜的規定上。
5年多來,從家人到律師,從檢察機關到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從法院到相關職能部門,為了一位逝去的農民工兄弟,各方堅持不懈共同發力、能動履職,最終跑贏了這場工傷認定的“馬拉松”。
“比登天還難”
2018年7月19日,綿陽安州區,天氣持續悶熱。
城中心的一個建築工地上,支模工羅義忙碌到傍晚7點才收工。幹活的地方位於地面下的基坑中,頭頂太陽直曬,四週沒有通風。就在收拾工具準備離開時,他突然倒地,失去了意識。
值班的工友立即將他送到安州區人民醫院,立即進了重症監護室。
熱射病——寫在入院記錄上的3個字,妻子周蓉雖然認識卻不懂什麼意思。醫生解釋説就是中暑。這突破了這位樸實的農村婦女的認知。“怎麼中暑能中成這樣?”
醫院竭盡全力搶救,病情卻不斷惡化。7月25日,羅義走了,一家人的天塌了。
女兒羅曦花了很長時間才接受這個事實。在她16歲之前,父母一直在家務農。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綿陽是重災區,因為有能幹的爸爸,家裏的房子很快建了起來。“那個時候就覺得,只要一家人在一起,沒有克服不了的困難。”
後來,爸爸開始外出打工,哪有活就去哪,但每年家人都會一起過年。2018年7月,爸爸終於回老家了,羅曦開心了好久。他這一走,全家失去了依靠,媽媽也沒了生活來源。
羅義出事的頭一天,公司剛為他辦理了工傷保險。理賠款是周蓉未來生活的希望。但理賠手續對這位農村婦女來説太過複雜,在外闖蕩過的女兒決定求助律師。
四川升博律師事務所主任程蟒第一次接待羅曦時,並不認為這是一件多麼複雜的案子。在他多年的執業經歷中,代理過多起工傷理賠案件。雖然是第一次接觸職業性中暑,但他深信只要依法依規提交所有的材料,剩下的就是走程序,“無非就是多跑幾個地方,把每個環節做到位。”他回憶説。
2018年8月2日,根據程蟒的建議,周蓉向四川民生司法鑒定所申請司法鑒定。20多天后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認定羅義“符合中暑後突然暈倒,頭部着地,致腦挫裂傷出血梗死,繼發大葉性肺炎致急性呼吸循環功能障礙死亡”。
獲得工傷理賠的前提是得到人力和社會資源保障部門的工傷認定。2018年10月29日,在整理齊所有資料後,周蓉向綿陽市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讓程蟒意識到“一開始把事情想簡單了”。
2018年11月9日,綿陽人社局書面通知要求補交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均規定:“勞動者可以在用人單位所在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
程蟒帶着幾位律師,跑遍了綿陽市的各家醫院,發現全市竟沒有一家擁有職業性中暑診斷資質的機構。幾經打聽,他們發現全省僅有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和四川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有此資質。
但羅義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均為綿陽市,他所屬的用人單位所在地和註冊地也均為綿陽市,由此一來,他的職業病診斷走進了死胡同。
為此,程蟒跑了好幾趟成都,律所的幾位年輕律師也多次以自己的名義去挂華西第四醫院的專家號,只為能面對面溝通。
根據《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出具職業病診斷,須由用人單位提供證明用工關係、勞動者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資料。
興衝衝回到綿陽,用人單位卻拒絕配合。“公司有顧慮,一旦被認定為工傷,可能會面臨行政處罰。”程蟒説。
3個月後,由於缺乏職業病診斷證明,綿陽市人社局作出決定,認為羅義不應當認定為工傷。
“這真比登天還難。”羅曦和母親一籌莫展。
“如我在訴”
2019年5月10日,周蓉因不服綿陽市人社局作出的決定,向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依據司法鑒定意見認為,羅義因中暑暈倒後頭部着地致腦挫裂傷出血梗死,情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判決綿陽市人社局撤銷原決定,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之後,綿陽市人社局向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認為,羅義雖因突發熱射病倒地,經醫院搶救死亡,但由於搶救時間遠超過48小時,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的規定。法院還認為,司法鑒定只能證明羅義的死因,並不能證明其患的是職業病。最終,綿陽中院撤銷了一審判決。
周蓉不服。2019年11月,她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2020年9月1日,再審申請被駁回。
此時,距羅義死亡已經過去兩年多,案件回到原點。
“太難了。”周蓉一次次告訴女兒不想再折騰下去了。但倔強的羅曦一直堅持要為爸爸討回公道。
2021年2月24日,周蓉向綿陽市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監督。
承辦人吳陽閱卷後失眠了好幾天。“對於當事人來説,所有的路都堵死了,他們根本沒有獲得診斷的機會。這不是他們的錯。”他説。
“其實案情並不複雜,法律事實和法律關係很清楚。客觀地説,綿陽市人社局和綿陽中院嚴格適用法律,沒有錯。但是這樣的結果對於老百姓來説,不是能被感知的正義。”吳陽説,“這雖然看似一件小案,但對當事人來説卻是天大的事,我們必須以‘如我在訴’的態度認真辦理。”
綜合分析,吳陽發現,此案的關鍵在於缺少職業病診斷證明。“不管最終結果如何,我們希望給家屬一個獲得診斷的機會。”
他挂了華西第四醫院的專家號。説明來意後,他與專家伏代剛在診室裏談了很久。檢察官的誠懇和“司法為民”的理念打動了醫生,他沒有拒絕吳陽的請求。但又一次,需要“用人單位提交相關資料”的規定橫亙在醫生和檢察官面前。
參與診斷的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職業病科副主任彭莉君回憶道,職業病診斷涉及多項法律法規和程序,在沒有用人單位出具相關資料的情況下,作出診斷有風險。為此綿陽市人民檢察院出具了詳細説明,並將案卷中能夠證明用工關係、勞動者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內容逐一附上。診斷前後歷時幾個月,科室集體審慎討論多次。2022年4月28日,3位醫生共同為羅義出具了《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取得這一關鍵進展後,2022年10月,綿陽市人民檢察院向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但未獲法院同意。
但家屬和檢察官都不願放棄。2023年2月13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相關規定,綿陽市人民檢察院提請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抗訴。
“起初,我們還有擔心,但這一路走來我發現自己是多慮了。”程蟒説。
150多公里外的成都,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成立了以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王麟為主辦檢察官的辦案組,依法啟動審判監督程序。
激活“睡眠條款”
四川省衛健部門數據統計,近10年來,四川省職業性中暑的診斷有88例,其中2023年40例,呈逐年增長的態勢。但相對四川龐大的戶外勞動者規模而言,這個數字顯得微乎其微。對於司法機關來説,職業性中暑工傷認定爭議的司法案例也尚屬首例。
有專家指出,當前用人單位、勞動者和相關部門對職業性中暑認識普遍不足。日常工作中,當勞動者出現中暑的跡象,更多選擇休息或者乘涼,並不認為是一種“病”;同時,職業性中暑的工傷認定還要面對諸多“關卡”,這導致相關法律規定淪為“睡眠條款”。
案件抗訴到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後,法檢雙方在開庭前交換了意見,但爭議頗大。
新取得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是新證據還是新事實?如果是新證據,法院理應再審並作出判決。如果是新事實,就應當重新提起訴訟。法院對《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是新證據的主張並不完全認可。如果重新提起訴訟,當事人又將面臨一場訴累。
“我們認為這些爭議本質上是司法技術上的爭議,但法檢雙方對案件本身的價值判斷是統一的。死者家屬最初不能提交職業病診斷證明是客觀原因造成的,不應該讓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一庭庭長趙愛民説。
基於這項共識,2024年3月29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首次會同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制發司法(檢察)建議書,建議綿陽市人社局結合申請材料和《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對羅義的工傷以及享受保險待遇進行認定,實質化解行政爭議。
2024年4月2日,案件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王樹江、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麟同庭履職。
法庭辯論階段,綿陽市人社局代理人提出質疑——華西第四醫院的3名醫生在羅義去世4年之後作出職業病診斷證明,是否合法有效?
對此,出庭的彭莉君醫生&&,綿陽市安州區人民醫院臨床診斷資料、四川民生司法鑒定所屍體檢驗和病理檢驗資料,都是對羅義當時身體狀況、發病情況以及死亡原因的客觀反映,不因時間推移而産生變化。因此,在羅義死亡近4年後,根據這些客觀存在的相關資料,仍然具備對羅義進行職業病診斷的條件。
庭審中,綿陽市人社局&&已實質啟動工傷認定程序,周蓉當庭&&願意撤回再審請求。法院作出“准許其撤回再審請求,本案終結再審程序”的終審裁決。
自此,一個歷經近6年的工傷認定爭議畫上句號。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不會缺席。”羅曦長舒了一口氣。
為了千萬個勞動者
一場工傷認定的“馬拉松”落下帷幕。猶如一粒石子蕩開層層水花,案件引起了所涉行政部門以及法學理論界、實務界的大討論。
專家們指出,案件最終得以實質性化解,體現了司法機關以人民為中心、能動司法的理念,但也暴露出工傷認定方面的缺憾。“案件歷經一審、二審、抗訴、再審等環節,最終給死者家屬帶來了正義的曙光,是司法為民、檢護民生的生動體現,但其歷時之長、過程之艱、維權之難折射出勞動者的職業安全保障仍面臨重重困難。”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王蓓説。
“辦理這起案件,不僅是為了一位逝去的農民工兄弟,更是為了千千萬萬的勞動者,我們希望能借此案辦理推動相關領域的社會治理。”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第七檢察部主任吳華斌&&。
庭審當天,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王林旁聽案件後感慨良多。他呼籲,切實落實戶外工作者的“清涼權益”,暢通職業性中暑工傷認定流程,將職業性中暑鑒定納入醫療機構鑒定範圍,及時充實和完善診斷機構目錄,避免出現“診斷無門”的情況。
四川省人社廳副廳長熊義堋&&,經歷此案後,未來將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的工傷預防宣傳培訓,強化部門間合作與信息共享。同時在工傷認定等工作方面,進一步加強與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部門的溝通協調,避免來回“翻燒餅”,切實減少職工和用人單位的訴累。四川省衞生健康委職業健康處處長賴磊&&,下一步將加強成都、綿陽等地的市級職業病診斷能力建設。
案件也引發行政和司法理念的思考。
“面對法律條文和司法實踐之間的鴻溝,如何根據立法本意、時代背景和個案情形靈活適用法律規範,是司法機關在助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背景下面臨的重大考驗。”王蓓説。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袁彩君説,長期以來,我們強調公正,但感受公正的主體是人民群眾,不是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自己。當司法人員、行政人員手握自由裁量權,面對“管不管”“寬或嚴”的選擇時,需要秉持良知,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作出恰當選擇,才能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
最近,周蓉家的枇杷熟了。家裏貼上了“囍”字,那是去年年底羅曦出嫁時貼上的。母女倆這些日子心裏輕鬆了不少,羅曦準備盡快要個寶寶。她常去爸爸的墓前清理雜草,就在昨晚,又夢見了他。夢裏一家人在一個風和日麗的地方旅游,爸爸從來沒有離開過。
(新華每日電訊記者吳光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