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班牙《機密報》網站1月16日報道,幾乎所有人都知道《北大西洋公約》第五條。這一共同防禦條款是北約軍事體系的核心支柱,因為它構成了強大的威懾力:對北約任一成員國的任何攻擊,無論規模多小,都可能觸發整個聯盟的協同反應。
相較之下,《馬斯特裏赫特條約》(即《歐洲聯盟條約》)第42條第七款則鮮為人知。然而,美國總統特朗普試圖吞併格陵蘭島所引發的最新危機,卻讓該條款成為關注熱點。如果美國發動攻擊,該條款是否適用於格陵蘭島?這個問題連日來在布魯塞爾引發了諸多思考。
第42條第七款是歐盟內部的互助條款,旨在保障成員國在遭遇武裝侵略時團結一致,且這種援助並不一定限於軍事形式,也可體現為外交支持或派遣醫療人員等。該條款僅在2015年巴黎恐襲後被啟動過一次。
連日來,歐盟委員會一直未能明確回應格陵蘭島是否受該條款保護的問題:格陵蘭島雖屬丹麥,但高度自治。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14日在記者會上被問及此事時支支吾吾,這一反應傳遞出的信號是,歐盟委員會擔心任何表態都可能導致與華盛頓的緊張關係升級。最終,布魯塞爾低調表明了立場:格陵蘭島確實在條款覆蓋範圍內,但由於目前並未發生軍事侵略,此刻提出這一問題並不適宜。
相關的法律爭論依然沒有讓問題變得明朗。例如,英國埃克塞特大學國際法教授奧雷爾·薩裏指出,歐盟法院曾在1992年裁定,除非條約明文提及,否則一般條款不適用於海外領土。格陵蘭島正屬於海外領土,而第42條第七款並未明確提及海外領土。不過薩裏也承認,若從廣義解釋,該條款中對成員國“領土”遭受攻擊的表述確實可涵蓋格陵蘭島,因為它是丹麥的一部分。
事實上,學術討論雖然有意義,但在格陵蘭島這一具體案例中卻無關緊要。正如多名受訪者指出的,關鍵不在於法律,而在於政治意願。如果成員國決意不惜一切代價避免與美國衝突,那麼該條款是否明確涵蓋格陵蘭島便無關緊要;反之,如果歐洲夥伴願意全力支持丹麥,該條款是否適用同樣不會成為障礙。
“文件並非一切”是歐盟總部常挂嘴邊的一句話。只要有政治意願,歐洲領導人就能讓條約實現幾週前看來還不可能的事情。
例如,2025年聖誕節前夕,儘管歐盟外交政策需全體一致通過是公認原則,大多數成員國仍在未達成全體共識的情況下修改了對俄制裁延期規則。如果關乎歐盟存續,條約中許多“灰色地帶”完全可能在幾小時內變成“白紙黑字”。
迄今為止,歐盟一直在理論上探討習慣於在一個規則逐漸失效的世界裏行事的必要性。討論很多,行動寥寥。格陵蘭島事件或許讓歐洲人第一次真正直面這一現實。為此,他們需要展現創造力、靈活性、決心與遠見,甚至需要學會解讀美國的行動:布魯塞爾以往常常固守成見,總期待華盛頓按既定規則出牌,以便作出應對。然而,來自歐盟內外日益高漲的呼聲提醒人們關注灰色地帶——美國有許多方法可以在不入侵或強迫出售的情況下獲取在格陵蘭島的影響力。
美國的脅迫不只是未來的可能性,而是已經成為迫近的現實。歐洲人必須迅速且富有遠見地採取行動。(編譯/王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