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自由時報》網站9月11日報道,&&&防務主管部門於&&&行政機構公報資訊網公告修正“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防務主管部門&&,為配合憲兵的用人需求,考量目前電子産品使用盛行、民眾高度近視比例遞增,放寬憲兵體檢視力基準。此外,志願士兵身高限制也大幅放寬。
報道稱,&&&防務主管部門已在7月4日預告“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第8條修正草案,並於9月7日正式公告實施。
根據公告,修正前男性志願士兵身高限制條件為158厘米至195厘米,女性155厘米至185厘米;修正後男性為152厘米至200厘米,女性為150厘米至200厘米;身體質量指數(BMI),男性原為17至31,調整為16.5至32,而女性仍維持17至26。
原“扁平足足弓角大於168度”不得報名志願士兵的限制也被刪除。
報道稱,考量憲兵用人需求,&&&防務主管部門修正現行規定女性身高條件,原女性身高要求156厘米至185厘米,調整為155厘米至185厘米,放寬1厘米。
報道稱,此外,&&&防務主管部門説,考量目前電子産品使用盛行、民眾高度近視比例遞增,並參考警察、情報人員及其他軍種視力基準,放寬憲兵體檢視力基準,刪除現行“兩眼裸視視力或最佳矯正視力達0.6以上,且兩眼配鏡度數均在600度以內”的限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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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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