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班牙《阿貝賽報》網站7月2日報道,在本地區的國家中,西班牙的情報系統運作模式是一個特例。它由十幾個機構組成,這些機構的行動沒有任何真正的統一協調,而且它們之間存在難以解釋的權限重疊。
在美國,“9·11”事件後,他們不得不重組情報界。該國現在有16個民事和軍事情報機構。軍情六處是英國的對外情報機構,向外交大臣報告。德國有3個情報機構,法國有6個情報機構。
美國:吸取“9·11”教訓進行深度改革
在“9·11”事件中,情報機構之間的缺乏協調、各自為政、幾乎不共享信息讓美國付出了慘重代價。“9·11”事件引發了美國情報系統30年來最大規模的重組,並導致了國家情報總監這一職位的設立。國家情報總監擁有一個領導機構作為支持。國家情報總監的地位在該國16個民事和軍事情報機構之上。在這16個機構中,最重要的有6個:中央情報局、聯邦調查局、國家安全局、國防情報局、國家地理空間情報局和國家偵察局。
然而,這6個機構中最重要的是中央情報局和聯邦調查局,中央情報局與國家安全局一起負責美國境外的間諜活動,聯邦調查局只在國內行動,並作為情報部門與警方之間的&&機構。
英國:首相是情報系統最高負責人
英國的情報系統框架由內閣辦公室(負責領導涵蓋各情報機構的控制系統)、軍情六處(在英國境外運作)、軍情五處(在英國境內運作)、政府通信總部和國防部情報局組成。除此之外,還必須加上聯席恐怖分子分析中心。
首相是所有安全和情報事務的最高負責人,並領導國家安全委員會,該委員會成員包括副首相和外交、內政、國防和安全大臣,以及其他一些高級政府官員,包括各個情報機構的負責人。
軍情六處是英國的對外情報機構,向外交大臣報告,負責收集與英國重大利益有關的情報。
軍情五處是致力於國內安全的情報機構,與警方一起打擊恐怖主義、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和敵對間諜活動。
德國:統一指揮和議會的密切監管
德國情報系統受2007年頒佈的一項法律管控。在這個國家的政治歷史上,納粹等政權曾利用情報部門對民眾實施恐怖管制。這引起了該國社會對情報機構的極大不信任。目前,德國正在通過議會對情報系統的嚴格監管來解決這一不信任問題。
德國的情報系統由聯邦總理府國務秘書兼情報事務專員領導。該國有三個情報機構和兩個聯合情報協調中心。除此之外,每個州都有自己的反間諜辦公室。聯邦情報局是對外情報機構,隸屬於德國聯邦總理府。聯邦憲法保護局是反間諜部門,向聯邦內政部長報告。軍事安全局負責軍事反間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