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重慶市相關部門11月28日對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作出優化調整,以更好支持繳存人購買剛性和改善性住房。
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主要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新購住房套數認定、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置換貸款條件、延長貸款到期時間進行了調整。
調整後的重慶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規定:繳存人家庭已結清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且在擬購住房區縣(自治縣)無住房的,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時,按首套住房標準執行;繳存人家庭自28日起,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新購住房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繳存人家庭已結清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申請將現有全市唯一住房的商業性住房貸款置換成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到期時間男性延長到68歲、女性延長到63歲,或延長到繳存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最長貸款期限不超過30年。(記者周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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