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9日電(記者馮家順)最高人民法院1月19日召開的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提出,要着力解決實踐中不同程度存在的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特別是趨利性和違規異地執法司法等問題。
數據顯示,2025年,刑事一審收案持續下降,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同比增長2.2%,其中發案較多的串通投標罪、虛開發票罪、貸款詐騙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合同詐騙罪、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非法經營罪案件分別同比增長50%、32%、20%、20%、11%、10%、9%。
最高法提出,要健全常態化長效化防範和糾錯機制,有力監督、糾正濫用權力排除和限制競爭。依法懲治破壞市場秩序、擾亂市場預期、惡意逃廢債務等行為,讓違背誠信原則、違反市場規則者付出應有代價。加強整治“內卷式”競爭的司法路徑研究,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促進公平有序良性競爭,營造良好市場生態。
破産制度是優化資源配置的重要制度。數據顯示,2025年破産審判推動2.9萬家“僵屍企業”依法出清、1481家企業脫困重生。最高法指出,要推動司法判決執行與破産制度有機銜接,推動執行與破産在理念、資源、機制上全方位銜接,釋放執行和破産制度疊加效能,實現“僵屍企業”“移得出、破得快”、危困企業“治得早、救得活”,最大程度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促推市場資源要素優化配置。
數據顯示,2025年知識産權合同糾紛和權屬、侵權糾紛分別增長30.4%、3.7%。最高法提出,要用足用好證據保全、行為保全、責令停止侵權、懲罰性賠償等制度工具,確保權利依法救濟、侵權依法懲治。要樹立激勵創新創造、有利科技創新和産業創新融合的司法導向,對因合作研發、人才流動等引發的訴訟,要本着有利實質化解糾紛、有利促進創新成果轉化運用、有利雙贏多贏共贏的目標,把調判有機結合起來,促推各類主體依法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