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一審宣判東浩蘭生(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曹煒受賄一案-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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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24 19:58:43
來源:新華網

上海法院一審宣判東浩蘭生(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曹煒受賄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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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上海12月24日電(記者蘭天鳴)記者從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12月24日公開宣判東浩蘭生(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曹煒受賄一案,對被告人曹煒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違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繳。

  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24年,被告人曹煒先後利用擔任上海蘭生(集團)有限公司總裁助理、總裁事務部總經理、上海東浩蘭生國際服務貿易(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東浩蘭生(集團)有限公司總裁、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其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接受他人請托,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購買或者租賃房産、合作經營、承接工程、職工入職等事項上提供幫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076萬餘元。

  上海一中院認為,被告人曹煒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予懲處。曹煒具有自首情節,自願認罪認罰,真誠悔罪,積極退贓,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糾錯】 【責任編輯:薛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