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輪椅使用者反映鐵路出行時遇阻 加裝“電動車頭”的手動輪椅無法進站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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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08 07:24:40
來源:法治日報

多名輪椅使用者反映鐵路出行時遇阻 加裝“電動車頭”的手動輪椅無法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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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因操作簡單、便利高效,在手動輪椅前部加裝小型牽引“電動車頭”,成為不少輪椅使用者的選擇。

  民政部發布的《中國康復輔助器具目錄(2023年版)》,已將“手動輪椅附加小型電動牽引裝置”納入其中。

  不少輪椅使用者向《法治日報》記者反映,去年以來,他們乘坐公交、地鐵、民航等公共交通出行時都較為順暢,唯獨鐵路出行常遇阻礙。鐵路工作人員給出的解釋是,允許上車的輪椅必須為一體式原裝設計,不可拆分或改裝。這種差異化管理規定引發了使用者的困惑和不便。對此,記者展開了調查採訪。

  多數場所可暢行

  年過六旬的上海市民金強,年輕時因工傷事故導致高位截癱,日常出行只能依靠輪椅。如今,他是一名自媒體博主,平時在社交賬號上發布日常出行、旅游短視頻。

  金強先後使用過手動輪椅和電動輪椅,但二者各有局限——手動輪椅爬坡過坎費力,電動輪椅體積偏大,狹窄空間通行受限。幾年前,他購買了一個小型牽引“電動車頭”,加裝在自己的手動輪椅前部。改裝後的手動輪椅成為他出行的“最優解”,“使用起來得心應手,可以實現便捷出行”。

  記者在他發來的外出視頻中看到,手動輪椅加裝小型牽引“電動車頭”後,他既可以乘坐公交,也可以乘坐地鐵。

  視頻中,上海公交大橋4線公交車緩緩進站,車門打開,金強與司機溝通需要乘車。司機將公交車無障礙踏板打開,金強操作“電動車頭”輕鬆上車。上車後,司機協助他將“電動車頭”取下放在一旁,為他係好安全帶。到站下車時,司機再將無障礙踏板打開,推着他下車,把“電動車頭”組裝好離開站&。

  30多歲的浙江寧波人朱宇傑,已有16年輪椅使用經歷,也是國內首批加裝“電動車頭”的輪椅使用者。

  他介紹説,之前使用的電動輪椅,尺寸大、笨重、續航短,路況不好或者遇到低&階時通行困難,且難以放進車輛後備箱。2014年,他了解到“電動車頭”的存在,果斷選擇使用手動輪椅並加裝“電動車頭”。

  “乘坐地鐵時很方便。”朱宇傑説。他在寧波乘坐地鐵出行時,全程可以使用“電動車頭”,如果地鐵車廂與地面有縫隙,工作人員會詢問是否需要踏板,幫助他上下車。不僅限於寧波,朱宇傑在北京、上海、廣東廣州等多個城市搭乘地鐵時,同樣一路順暢。

  乘坐飛機出行同樣方便。朱宇傑説,購票後,他會提前&&航空公司告知自己的情況。出行當天,到達機場後,先將“電動車頭”的電池拆卸下來,裝進密封袋隨身攜帶,輪椅和“電動車頭”辦理托運,拆卸下來的電池只要單塊額定能量不超過300Wh,過安檢就完全沒問題。

  多名輪椅使用者告訴記者,他們使用加裝“電動車頭”的手動輪椅能順暢乘坐公交、地鐵、民航,進出商場、醫院、銀行等公共場所,基本暢行無阻。

  高鐵進站被攔

  然而,使用加裝“電動車頭”的手動輪椅在鐵路出行時遇到了“斷點”。

  黑龍江哈爾濱人李紅全今年30多歲,8年前因意外受傷導致雙下肢癱瘓,此後一直依靠輪椅出行。

  一開始,他使用電動輪椅,但由於尺寸大,在室內空間存在轉向不便的難題。後來,他在和朋友交流時了解到,手動輪椅加“電動車頭”組合非常方便,他採用後乘坐各種公共交通工具都順暢通行。

  轉折發生在2024年。當年8月,作為當地肢殘人協會的一名工作者,他需要乘坐高鐵去本省另一個城市出差,使用加裝“電動車頭”的手動輪椅進站時被攔下。工作人員向他出示了內部通知要求,稱允許上車的輪椅必須是一體式原裝設計且不可拆分或改裝,手動輪椅加裝“電動車頭”後禁止上車。

  李紅全找到值班站長,拿出《中國康復輔助器具目錄(2023年版)》據理力爭,才得以上車。

  同年12月,他到江蘇某地出差,從哈爾濱出發時順利進站上車。一週後返程時,當地車站工作人員禁止其使用加裝“電動車頭”的手動輪椅進站上車,他反復解釋也無濟於事。無奈之下,他報警求助,經民警協調方得以進站,但到達檢票口時已經停止檢票。當天返回哈爾濱的車票早已售罄,他不得不改乘飛機返回。

  李紅全如今乘坐高鐵出行時只能使用手動輪椅,不敢帶“電動車頭”。

  家住陜西西安的韓芝(化名)今年20多歲,已經使用多年手動輪椅加“電動車頭”。自從手動輪椅加“電動車頭”被鐵路禁止攜帶後,她很少再乘坐高鐵出行。近日,她因為要到北京參加活動,選擇乘坐高鐵,為此不得不另購置一輛電動輪椅,“不僅多花錢,還得重新適應操作電動輪椅”。

  江西人高喆(化名)以前使用加裝“電動車頭”的手動輪椅時,每個月都乘坐高鐵出行,但如今,他“再也沒出過遠門了”。十幾年前的一場意外導致他脊髓損傷高位截癱,因肌張力高,沒有“電動車頭”輔助時,他的雙腳會持續顫抖,無法穩定操控手動輪椅。而電動輪椅過於笨重,遠不及靈活可拆卸的“電動車頭”實用。

  有違法律精神

  據輪椅行業人士常霖介紹,手動輪椅加“電動車頭”的組合大約出現在10年前。手動輪椅加裝“電動車頭”後,既能保持手動輪椅的輕便、貼合和小巧,又能快速組合,操作簡單、性價比高,可以滿足輪椅使用者日常15千米到20千米半徑的生活所需,在需要獨立生活的輪椅使用者群體中比較普及。

  “相比傳統電動輪椅,手動輪椅加‘電動車頭’組合的優勢明顯。這種組合逐漸成為不少輪椅使用者不可或缺的生活夥伴,甚至在某種程度上成為他們身體的一部分。”常霖説。

  民政部發布的《中國康復輔助器具目錄(2023年版)》,已經將“手動輪椅附加小型電動牽引裝置”納入其中——以可重復充電的電池組(容量小於等於500Wh)為動力單元,最高時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最大輸出功率不超過480W,總重量小於等於16千克的輪式手把控制方向的手動輪椅附加牽引設備。

  記者查閱發現,國家鐵路局和公安部2022年發布的《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規定,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包括,標誌清晰的充電寶、鋰電池,單塊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含有鋰電池的電動輪椅除外。

  這意味着,如果鋰電池單塊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手動輪椅加小型牽引“電動車頭”並不屬於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

  但多名受訪者反映,在使用加裝“電動車頭”的手動輪椅乘坐高鐵時,工作人員並不會核查“電動車頭”的電池能量,而是“一刀切”地禁止進站乘車。

  記者近日分別致電北京、廣州、鄭州、西安鐵路客戶服務中心。多名客服人員&&,輪椅電動牽引裝置不可被攜帶乘車,但允許攜帶普通電動輪椅或手動輪椅。西安鐵路客服中心工作人員稱,“電動車頭”即使鋰電池不超過100Wh,仍不能攜帶,電動輪椅可以攜帶且鋰電池容量沒有限制。

  當記者進一步詢問該規定的具體依據,以及能否查看相關文件時,上述客服人員均未給出明確解答。

  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專家認為,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殘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可以免費攜帶必備的輔助器具。《中國康復輔助器具目錄(2023年版)》已確認輪椅電動牽引裝置屬於輔助器具。禁止加裝“電動車頭”的手動輪椅進站的做法,違背了相關法律精神,是對殘疾人合法出行權利的忽視,也缺少人文關懷。

  在該專家看來,同樣是交通運輸領域,民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了《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以保護殘疾人在航空運輸過程中的合法權益,規範殘疾人航空運輸的管理及服務,同時,還發布《鋰電池航空運輸規範》,規定了鋰電池分類、運輸限制條件等。“相關部門應借鑒民航做法,盡快&&殘疾人鐵路運輸管理辦法,規範殘疾人專用輔具運輸管理,明確手動輪椅加‘電動車頭’、電動輪椅等隨身輔具可進站上車的範圍。”(記者 於天航 陳磊)

【糾錯】 【責任編輯:薛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