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10月14日電 雲南省紀委監委14日通報,日前,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迪慶藏族自治州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格桑納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格桑納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的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房産;利用職權或者職務影響,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格桑納傑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以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格桑納傑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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