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恩小惠暗藏陷阱 養老警惕非法集資-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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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07 08:36:01
來源:法治日報

小恩小惠暗藏陷阱 養老警惕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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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着社會老齡化進程日益加速、家庭小型化趨勢日益明顯,老年人與子女分開居住已成常態。於是,有的犯罪分子瞄準落單老年人的錢袋子,抓住他們想減輕孩子負擔、注重健康養生而風險防範能力又相對較弱等心理特點,打着各種養老旗號實施非法集資犯罪。

  “依法打擊非法集資犯罪,是人民法院運用法治手段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穩定的重要舉措。”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永軍在近日召開的打擊非法集資專項行動新聞發布會上介紹説,自2024年4月打擊非法集資專項行動開展以來,福建法院聚焦案件審理,重點打擊涉養老領域的非法集資犯罪和洗錢犯罪,依法嚴懲犯罪活動的組織者、領導者、管理人員以及其他發揮主要作用的人員,加大追贓挽損力度,形成了高壓震懾態勢,全力守好養老“錢袋子”。

  發布會上,福建省高院發布了五起非法集資典型宣傳案例,其中有三起涉及養老領域,揭露虛假提供養老服務、虛構投資項目、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等常見犯罪手法的表現形式和嚴重危害,為老年人遠離非法集資犯罪、安享晚年生活提供了清晰的風險警示與防範指南。

  銷售虛構服務吸資

  獲刑四年罰金十萬

  2006年至2017年期間,被告人鄭某仙聲稱其在南平市建陽區經營的某竹木製品有限公司和某老年活動中心需要資金,以贈送米油麵雞蛋等禮品、請吃飯、陪旅游等福利為誘餌,向社會不特定人員吸收大量資金。

  鄭某仙不僅打着投資、加盟、入股養生基地的旗號,還通過銷售虛構的養老公寓、銷售養老公寓使用權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資”。在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情況下,鄭某仙對外許諾以1%至2.5%不等月利率支付利息,通過口口相傳的方式,吸收資金共計人民幣2048.8萬元,尚余1087萬餘元未歸還。

  南平市建陽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鄭某仙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巨大,擾亂了金融秩序,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綜合鄭某仙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建陽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宣判後,鄭某仙上訴,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案是以提供養老服務為名,非法吸收老年人資金的典型案例,被告人通過小恩小惠取得老年人信任,再以投資養老院能獲得更優惠的養老服務為由吸引老年人投資。”此案的經辦法官&&,“所謂的‘高額回報’只是噱頭,實質上來源於老年人繳納的費用,屬於拆東墻補西墻。待資金鏈斷裂,不僅高額回報無法兌現,本金也將難以追回。”

  建陽法院提醒廣大老年人及其家屬,在面對改善養老服務、高回報低風險等類似話術時應提高警惕,增強風險防控意識和識別能力,選擇正規的機構和途徑理性投資,守好養老“錢袋子”。

  打着新興産業幌子

  實為非法集資洗錢

  2022年2月,被告人王某欣先後在三明、莆田、福州等地分別設立了福建某欣農業旅游開發有限公司及莆田分公司、福州分公司,並擔任法定代表人。其間,王某欣夥同他人在明知上述公司沒有任何實質性生産經營的情況下,以投資開發三明市某景區林下經濟、老年人旅游等為由,採用虛假宣傳、承諾高額利息等手段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吸收資金。

  據了解,王某欣與同案人以上述總公司及分公司的名義,在莆田和福州兩地與114名集資參與人簽訂會員儲值合同,並通過提供銀行賬戶、POS機及微信收款等方式,非法集資共計人民幣398.8475萬元,已支付利息共計人民幣17.6萬元。

  在收到上述集資參與人投資款後,王某欣為掩飾、隱瞞上述犯罪所得及其産生收益的來源和性質,通過自行取現或向公司財務、前&轉賬再指使他人取現的方式,將共計人民幣221萬餘元的非法集資錢款以現金方式交付同案人。

  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欣夥同同案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巨大,還夥同同案人通過取現等方式掩飾、隱瞞上述犯罪所得及其産生收益的來源和性質,情節嚴重,其行為已分別構成集資詐騙罪、洗錢罪,依法應當數罪並罰。同時,本案集資詐騙對象在100人以上,酌情從重處罰。被告人王某欣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從輕處罰。據此,城廂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和洗錢罪數罪並罰,判決王某欣有期徒刑十一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90萬元。

  “本案是集資詐騙罪與洗錢罪並罰的典型案例。”此案經辦法官介紹,“被告人以林下經濟開發、老年旅游項目運營等為幌子實施非法集資行為,受害者有不少老年人,有的已年近九旬。”

  “面對層出不窮的‘農業旅游’‘林下經濟’等新興概念,中老年群體易被紛繁複雜信息干擾,難以分辨是機遇還是陷阱。”城廂法院相關負責人&&,近年來,城廂法院依法懲處養老領域非法集資與洗錢犯罪、揭開夕陽産業中潛藏的非法集資陷阱。此外,城廂法院也提醒廣大中老年群體,面對所謂的“新興産業”“高新科技”等投資邀請要保持頭腦清醒、理性辨別,全面核實其真實性。同時,發現資金來源異常時,要及時切斷非法集資犯罪資金流轉鏈條,有效遏制犯罪收益再轉化。

  養老院搞服務預售

  非法斂財超九千萬

  2004年,經有關部門批准,被告人汪某祿組建成立了三明某養老院。2010年起,該養老院開始試營業,正式招收老年人入住。自2010年3月起,汪某祿、陳某先後聘用他人組建營銷團隊,以三明某養老院名義向社會公眾預售“養老服務”,承諾預先購買人民幣兩萬元至10萬元不同數額的養老院服務,分別享受9.5折至7折的優惠,並每年分別補貼福利人民幣1200元至9000元不等,若老年人不入住養老院,年補貼福利可以年利息方式給付。

  為擴展“養老服務”的預售規模,營銷團隊通過組織人員上街或在老年人聚集的公園、市場、車站等地向老年人散發傳單,組織推薦會邀請老年人聽課等方式,向三明地區不特定老年人宣傳、預售“養老服務”。2010年4月至2016年9月,被告人汪某祿、陳某向三明地區不特定的1542名老年人預售“養老服務”,集資累計9350.62萬元。集資款項部分用於優惠返還、補貼等變相付息及返還本金、支付營銷團隊費用等,造成集資參與人直接經濟損失4608.49萬元。2021年6月18日,被告人汪某祿、陳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汪某祿、陳某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夥同他人通過召開推薦會、發放傳單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向社會不特定老年對象吸收資金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綜合兩被告人的相關犯罪情節,三元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被告人汪某祿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並繼續追繳兩被告人的違法所得,同時對查封房産及扣押款項依法予以處置,按比例發還各集資參與人。兩被告人上訴後,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從追錢到治亂、從懲惡到護老,我們始終堅持將追贓挽損貫穿刑事訴訟全過程,加大對涉案財産的查控力度,最大限度地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三元區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

  據了解,本案是一起以養老院名義向不特定老年對象吸收公眾存款的案件,涉案資金量大、時間跨度長、資産查明難。

  在辦理此案的過程中,三元法院聯合公安機關、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團隊全面梳理涉案資金流向,全力追蹤關聯賬戶,仔細甄別案外人財産,最終追贓挽損2290余萬元,盡最大努力為老年人追回養老錢,也為聯動開展追贓挽損提供了新思路。

  近年來,福建法院不斷加大財産執行力度,加強與公安、檢察、金融監管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協作配合,創新執行方式方法,完善涉案財物查明查控機制,做好涉案財産清運、變現、歸集和清理工作,應追盡追、應退盡退,努力提升財産執行到位率和清退比例。2024年以來,全省法院執結非法集資類案件251件,執行到位金額10.53億元。

  刑法相關規定

  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一百九十一條 為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産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産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提供資金賬戶的;

  (二)將財産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

  (三)通過轉賬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的;

  (四)跨境轉移資産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産。(記者 王瑩)

【糾錯】 【責任編輯: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