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十幾平方米的客廳裏,並排擺着3張大床,床與床之間以置物架隔開,陽&上也擺着一張大約1米寬的床,除去這些,房間裏僅剩下“L”形的通道供人走動,大床日租100元,陽&床位日租60元。
這是《法治日報》記者近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區某小區的一套民房內看到的情景。
7月25日中午,記者在北京市石景山區一小區門口見到了身着黑色休閒裝的王嬌(化名)。王嬌在該小區裏租下兩套房,再作為“二房東”對外出租。
記者&&想租一個床位,租期大概兩個月。王嬌説“沒問題”,然後帶着記者進入小區。
幾分鐘後,王嬌來到其中一棟單元樓前,乘坐電梯上到3樓,掏出鑰匙打開一間東向房屋。這是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大門正對着廚房,一名年輕男子正在做飯,兩個臥室的門都關着,大門左手邊是十幾平方米大小的客廳。
王嬌介紹,暑期是小區租房的旺季,因為周圍有兩家醫院,租客多是到醫院看病患者的家屬,住在這裡還能做飯送到醫院。目前對外出租的只有客廳中間的一個床位,包月價格(含水電氣暖費用)是3000元。
記者看到,客廳裏並排擺着3張大床,床與床之間用置物架隔開。王嬌所説能夠出租的床位,是3張床中間的一張床。“床旁邊的置物架,還能存點東西,我覺得挺適合你。”她説。
記者看到陽&上也放着鋪蓋卷。王嬌説,如果租客願意住,這裡也能當作一個鋪位出租,包月價格1800元,如果沒人住,就空着。“咱們租房子不就是為了想節省點,是吧?”
這意味着,如果這個客廳的4個鋪位都出租,一個月的收入達10800元。
記者接着問起單間的價格。王嬌介紹説,單間裏是長租客,目前包月是4800元。
看記者還在猶豫,王嬌勸説道,如果現在確定租房,“可以照顧你”,租住單間的價格是一天150元,租住客廳床位的價格是一天90元。
這種群租現象並非個例。記者隨後&&附近一小區居民李女士,其有兩套自有房屋用於出租。記者看到,在其中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裏,南面的陽&被改造成單間對外出租,一天120元,夏天需要單加每天30元的空調費。
“我去年租房時發現,一間頂層複式閣樓被分出10間房,除了主臥與北臥外,其餘房間變成了可供單人居住的改裝房間。”來自山東青島的樊女士回憶,一樓的廚房和客廳隔成了單間,二樓的閣樓甚至也能分出4間單間。由於當時手頭比較緊,她無奈選擇租住其中一個單間。
她告訴記者,在這種居住條件下,有時上廁所需要排隊等候。在作息時間方面,由於租客們的生活習慣與工作方式不同,凌晨三四點鐘也能聽到開關門、洗漱及收拾東西的噪聲,日常休息難免受到打擾。
最令人擔心的還是居住安全問題。廚房被改裝成了一個供人居住的單間並被租客上鎖,連燃氣公司都無法及時檢查燃氣。
採訪中,有住過隔斷群租房的租客告訴記者,幾十平方米的室內被隔出好幾個房間,一到晚上,六七個人同時用電,多次跳閘斷電,用電安全問題令人擔憂。
記者調查發現,非居住空間改裝的出租屋情況在租房市場上並不少見,順着一些租房App界面翻幾頁,便會發現許多“奇形怪狀”、空間逼仄的出租房型。
對此種現象,《住房租賃條例》作出了禁止性規定,廚房、衞生間、陽&、過道、地下儲藏室、車庫等非居住空間,不得單獨出租用於居住。租賃住房單間租住人數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積,應當符合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京津冀房地産研究院院長、北京市房地産法學會副會長趙秀池認為,該規定增加了出租方的違法成本,出租方必須嚴格遵守規定,避免違規出租,否則將面臨罰款等處罰;對於承租方而言,有利於其選擇合規房源,避免租用非居住空間和群租房,保護了自身權益。
在北京市物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畢文強看來,《住房租賃條例》關於非居住空間出租與居住標準的規定,對出租方而言,直接壓縮了通過違規改造牟利的空間,倒逼其回歸合規經營。對承租方則意味着基本居住尊嚴的保障,避免陷入“陽&蝸居”“十人群租”等安全隱患。
趙秀池建議,監管部門可通過信息&&、信用體系建設、定期檢查等手段加強監管,確保執法落到實處。可以建立有獎熱線舉報電話,完善租賃信息&&的房源發布管理,加強房源備案管理和合同管理,通過信用體系建設,使合規出租方在稅收、融資方面得到優惠等手段,實現有效監管。
畢文強呼籲,落實《住房租賃條例》該條規定需創新監管機制,特別是建立動態監管機制,通過建立全國統一租賃備案&&,要求出租方上傳房源實景照片與戶型圖,通過AI圖像識別自動篩查違規改造。還要實行信用懲戒聯動,將違規出租納入個人徵信,限制其房産交易、貸款等金融活動。(記者 陳磊 趙麗 實習生 殷增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