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了一起涉野生動物保護公益訴訟案件。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和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同庭履職,參與庭審全過程。


兩位浙江杭州臨安村民因非法獵捕、殺害2隻華南梅花鹿,被判處共同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60000元,並承擔懲罰性賠償金36000元,共計96000元。這是杭州市首例適用懲罰性賠償金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

作者:孔令杭、滕騰
新華社音視頻部製作
【糾錯】 【責任編輯:王雪】
6月4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了一起涉野生動物保護公益訴訟案件。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和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同庭履職,參與庭審全過程。
兩位浙江杭州臨安村民因非法獵捕、殺害2隻華南梅花鹿,被判處共同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60000元,並承擔懲罰性賠償金36000元,共計96000元。這是杭州市首例適用懲罰性賠償金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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