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原主任委員宋宇峰一審被判十一年四個月-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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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5/08 22: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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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原主任委員宋宇峰一審被判十一年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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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貴陽5月8日電(記者汪軍)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8日一審公開宣判貴州省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原主任委員宋宇峰受賄案,對被告人宋宇峰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被告人宋宇峰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9年至2023年,被告人宋宇峰利用擔任原貴陽醫學院院長,原貴州省衞生廳黨組書記、廳長,原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貴州省醫療保障局局長,貴州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經營、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621萬餘元,其中部分未實際取得。

  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宋宇峰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鋻於被告人宋宇峰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後,被告人宋宇峰當庭&&服判,不上訴。

【糾錯】 【責任編輯:徐海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