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3日電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重慶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陸克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陸克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低級紅”“高級黑”,結交政治騙子;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推動違規舉債融資興建樓堂館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借用車輛並接受司機人員服務,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插手執法活動;長期癡迷賭博;貪慾膨脹,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與商人老闆沆瀣一氣,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項目審批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陸克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陸克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重慶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糾錯】 【責任編輯:張樵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