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10月25日電 題:正義不會缺席——人販子余華英被判死刑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胡星、汪軍
10月25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余華英拐賣兒童發回重審案一審宣判,判處余華英死刑。
“新華視點”記者採訪多名受害人及家屬、律師和辦案人員,起底拐賣貴州、重慶等地12個家庭17名兒童的人販子余華英。
圖為余華英拐賣兒童發回重審案庭審現場。(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供圖)
拐賣12個家庭17名兒童
61歲的余華英戶籍重慶大足,小學文化。她的犯罪是從販賣親生骨肉開始的。
1984年,余華英結識重慶大足籍男子王某文,兩人結婚後育有一女。1992年,余華英在重慶一家面館打工時認識龔顯良,在未與王某文解除婚姻關係的情況下,與龔顯良同居並産下一名男嬰。由於關係不合法,余華英和龔顯良便將男嬰賣掉,從此開始了瘋狂的犯罪之途。
1993年正月初七,千家萬戶沉浸在闔家團圓的歡喜氛圍中。在貴州省遵義市火車站站&上,余華英拐走6歲男孩蔡小平(化名),使其與家人骨肉分離30年。
1995年,余華英夥同龔顯良在貴陽市南明區將5歲的楊妞花拐帶至河北省邯鄲市,經人介紹,以3500元賣給一戶聾啞人家庭。在“新家”裏,楊妞花被取名為李素燕。
1996年7月,貴州省都勻市西園村小河邊,8歲的小蘭、6歲的小北(均為化名)被余華英、龔顯良拐賣。
這一年,兩人先後拐賣4名兒童。原審一審、二審法院均審理查明:除拐賣小蘭、小北,余華英還於同年10月在貴陽市東山仙人洞路口附近將5歲的小龍(化名)拐走,以12500元賣至邯鄲;隨後,兩人回到重慶大足將5歲的小友(化名)拐走,以12000元賣至邯鄲。
2022年,尋親成功的楊妞花在貴州報案,警方將余華英抓獲。
2023年9月,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余華英拐賣兒童罪一案。法院經審理查明,余華英於1993年至1996年期間共拐賣兒童11名。一審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余華英不服判決,向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貴州省高院認為,原判遺漏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為查清全部犯罪事實,應予重審。
2024年10月11日上午,余華英拐賣兒童發回重審案一審公開開庭。公訴機關指控,余華英在原有查明事實基礎上,另涉新的拐賣兒童案件,其拐賣的兒童人數從11名增至17名。
12個家庭、17名兒童,原本幸福的生活都中止在余華英的黑手伸出的那一刻。
孩子如何被拐走?
在實施犯罪過程中,余華英往往早有預謀。她物色有兒童的家庭,通過租房成為其鄰居,關係熟絡後再通過買糖、買玩具的手法拐走兒童。
蔡小平便是被余華英“跟我一起走,買糖給你吃”的説法騙走的。
在遵義市火車站站&上,6歲男孩蔡小平和哥哥一起撿酒瓶。這時,余華英帶着一個小女孩出現。在毫無防備的蔡小平面前,余華英使出慣用伎倆。
“(我)在火車站附近到處尋找目標,看他在撿酒瓶子,我過去騙他説帶他去買糖,然後就帶上了火車,直接坐車到河北邯鄲。有一家要買去做孫子,當時大概賣了4000元。”余華英供述。
同年8月,遵義市發生另一起案件,兩名男孩被余華英和同夥拐賣至邯鄲。
“我們租房後發現有一家,兩個男娃娃,大的5歲多,小的3歲左右。有一天,孩子媽媽出門去掃馬路,我就和龔顯良帶孩子跑了。這一次和之前一樣,我們連衣服和行李都沒帶。”余華英供述。
1996年7月,小蘭、小北也被余華英以類似方法拐賣。
小蘭的陳述還原了當時的情況:有一個小女孩來我們家,叫我和弟弟一起去她家玩,有一男一女兩個大人在家,拿零食給我們吃,吃完之後我和弟弟睡着了,醒來之後發現在車上……
姐弟倆失蹤後,他們的母親一直在“丟孩子”的地方苦守,希望孩子能回到身邊。27年後,她已頭髮花白。孩子被拐後,一家人四處尋找,廣東、福建、湖南、雲南、四川……但令人失落的是,兩個孩子始終杳無音訊。直到2023年6月,偵查機關利用圖像比對技術偵破案件,小蘭、小北這才有了下落。
出生於貴州省畢節農村的楊妞花,也有類似遭遇。
楊妞花5歲來到貴陽,和進城務工的父母一起在租住的房中生活。這一年,早有預謀、租住在隔壁的鄰居余華英,以“帶着去買織毛衣的簽子(即棒針)”為“誘餌”,將楊妞花帶上火車,之後輾轉被賣到邯鄲一個農村家庭。
2021年,楊妞花憑兒時記憶通過網絡尋親找到姐姐,卻得知親生父母已離世多年。“無論她如何懺悔和道歉,都不可能得到原諒!”面對余華英,34歲的楊妞花有着難以言説的憤恨。
慰藉受傷心靈 彰顯法治力量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25日上午,法庭宣判被告人余華英死刑時,楊妞花的淚水奪眶而出,庭審現場的受害人及家屬泣不成聲。楊妞花在庭審後説:“正義不會缺席,這是余華英應該受到的處罰。”
楊妞花的代理律師、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文廣&&,隨着幾次庭審的進行,余華英的犯罪事實越來越清晰。“維持死刑判決意義非常重大,既給受害人和家屬心靈以撫慰,也對人販子起到巨大震懾作用。”
莊嚴判決懲治犯罪。同時,修復被害人的心理創傷、幫助他們回歸正常的家庭生活,需要更完善的制度安排。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彭新林分析,被拐賣的兒童在重新回到原生家庭後,通常會有心理創傷。他們在被拐賣期間可能遭受身體和心理上的虐待,也失去了與家人相處的寶貴時光。這些家庭需要穩定、可靠的支持系統,幫助其重建生活秩序。
專家也呼籲依法從嚴、從重打擊販賣兒童行為,剷除犯罪土壤,從根本上預防販賣兒童犯罪。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保護孩子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社會、學校、家庭應聯防聯動,防止此類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