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視點丨AI“復活”逝者成清明節新“生意”,如何看待爭議與風險?-新華網
新華網 > > 正文
2024 04/07 16:34:37
來源:新華網

新華視點丨AI“復活”逝者成清明節新“生意”,如何看待爭議與風險?

字體:

  新華社福州4月7日電 題:AI“復活”逝者成清明節新“生意”,如何看待爭議與風險?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顏之宏

  僅需一張照片和一段逝者錄音,就能在數字世界中讓逝者“永生”……清明節前後,此類AI“復活”廣告宣傳在各大電商和社交平臺上日益活躍,甚至演變成一門新“生意”。

  技術的發展為滿足人們的精神與情感需求提供了更多載體,與此同時,AI“復活”也引發強烈爭議。有專家提出,AI“復活”技術被濫用,或將帶來侵害個人權益、數據隱私安全、傳播虛假資訊等問題。

 新“生意”背後的技術難度有多高?

  “大家好!其實我沒有真正離開這個世界……”不久前,已故藝人與公眾親切“打招呼”的視頻在社交平臺上引發網民關注,也讓AI“復活”這一話題進入公眾視野。

  利用AI技術將逝者“復活”,漸已發展成新“生意”。某電商平臺的數據顯示,在平臺經營AI“復活”相關業務的商家達1900余個。

  在一家電商平臺上,某商家稱,讓照片中的人物動起來20元,如果要配上“AI人聲”則需收費50元。數據顯示,該商家已達成超800次交易。在該電商平臺上,“復活”親人的“商品”售價在幾十元至幾百元不等。

  在短視頻平臺上,一些商家展示多位已故藝人的“復活”視頻,疑似為其“復活親人”業務引流。視頻中,從表情到説話口型,呈現效果參差不齊。

  “有的‘復活’效果‘一眼假’,其實是過去‘照片活化’技術的延伸。有的‘復活’效果很逼真,多是採用‘深度合成’技術。”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網安中心測評實驗室副主任何延哲認為,當前市面上絕大部分的AI“復活”並非剛出現的“新技術”。

  一些商家已開始兜售“AI‘復活’技術變現指南”。在某二手交易平臺上,記者以19.9元的價格購買了一份“AI‘復活’技術教程”。除文字説明外,還有視頻講授如何制作“照片活化”的短視頻。

  記者了解到,當前網絡上的AI“復活”工具主要分為三種。

  一種在手機應用商店中即可下載獲得,只要一張正臉照片就能根據應用中所提供的模板“活化”,可實現歌唱、“演電影”等場景轉化。

  第二種是利用線上工具,由用戶提供正臉照片和相關音頻文件,經過係統自動編輯後,實現照片中人物“開口説話”的效果,該工具需要用戶支付一定費用。

  第三種則是在開源社區中,由程式員編寫AI測試程式,在經過相關語料訓練後,將照片轉化為能簡單對話互動的“數字人”。此類程式門檻較高,需要一定電腦知識基礎。

 引發法律與倫理多重爭議

  AI“復活”的話題引發重重爭議。

  有專家認為,是否進入公共場域,是判斷AI“復活”是否侵權的重要分界線。

  世輝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新銳表示,個人利用AI“復活”親人、緬懷紀念,且在必要范圍內使用,無需過度幹預。而如果在公共平臺擴散傳播,用于市場盈利,是否侵犯他人或社會公共利益就要特別考量。

  今年3月,一些已故藝人的近親屬已就相關“復活”視頻提出下架要求,並表示後續或將採取法律手段維權。

  “在未依法獲得逝者相關近親屬授權的情況下,擅自使用逝者面容將其‘復活’並進行商業推廣,涉嫌侵害逝者的肖像和名譽等權利。”北京康達(廈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張翼騰説,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如未經許可,擅自使用逝者的姓名和面容用于“復活”,逝者的近親屬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一家社交平臺相關負責人表示,平臺認為,未經逝者生前同意或逝者家屬授權,他人不應使用AI或任何技術手段“復活”逝者。該負責人稱,如果家屬投訴或侵權行為被查實,平臺將對侵權賬號作出處罰。

  AI“復活”還涉及“數字遺産”問題。張翼騰説,逝者生前的個人資訊、聊天記錄等“數字遺産”能否繼承,目前沒有明確法律規定。對于誰有權使用、如何避免不當獲取、使用時應遵循何種規范等問題,仍需進一步明確。

  此外,相關服務中,AI需要處理大量個人敏感數據,如面部表情、語音語調等;數據一旦被濫用或泄露,會對用戶隱私造成威脅。業內人士建議,開發者和使用者都應承擔責任,確保技術不會誤導用戶或影響人類情感;同時也要注意隱私保護和數據安全。

  值得關注的是,AI“復活”技術使用不當,也可能成為犯罪分子實施詐騙等犯罪活動的工具。

  “服務提供者不會也沒有能力核實‘逝者’的身份資訊,一些不法分子也可能以‘復活’之名行‘詐騙’之實。”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網絡空間安全學院教授左曉棟説,面對新的電信網絡違法犯罪活動時,不熟悉網絡應用的中老年群體更易成為受害者。

  AI“復活”也可能衍生新型法律糾紛。“不排除有人會借AI‘復活’來偽造逝者遺囑或做出其他違背逝者意願的事。”王新銳提出,如有近親屬利用這項技術偽造音視頻遺囑,或將耗費更多時間和人力成本來驗證真實性,甚至給司法鑒定帶來一定挑戰。

 亟待完善法規厘清邊界

  業內專家認為,技術創新永無止境,其應用應有道德邊界和法律規范。應抓緊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警惕AI“復活”技術可能産生的社會風險。

  首先,AI“復活”技術的應用,應嚴格遵守知情同意原則,在網絡傳播過程中不侵犯他人利益。

  2022年,國家網信辦等三部門發布《互聯網資訊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對深度偽造等新技術應用進行了規范。規定明確,深度合成服務提供者和技術支援者提供人臉、人聲等生物識別資訊編輯功能的,應當提示深度合成服務使用者依法告知被編輯的個人,並取得其單獨同意。業內人士認為,如果被編輯人是逝者,理應取得有義務保護逝者肖像權的親屬的同意。

  其次,不少專家提出,AI“復活”産品應恪守技術管理規范,加強內容“標識”。

  左曉棟等專家表示,根據有關規定,相關技術服務提供者必須對“生成內容”進行“標識”;在已有原則性要求的背景下,可出臺相關行業標準,要求相關技術服務提供者在生成式內容中添加“浮水印”,防止不法分子借用該技術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另外,業內人士提出,在數據處理過程中,要更注重隱私保護和數據安全。

  2023年,國家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生成式人工智慧服務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明確了生成式人工智慧的行業發展規范。辦法規定,提供者應當依法承擔網絡資訊內容生産者責任,履行網絡信息安全義務。涉及個人資訊的,依法承擔個人資訊處理者責任,履行個人資訊保護義務。

  專家還建議,要進一步落實相關平臺的主體責任,處置借AI“復活”概念不當牟利的不法商家。

  “不能放任AI‘復活’變成一門沒有規矩和底線的‘生意’,尤其要保護對新技術不敏感的中老年用戶群體。”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建議,有關平臺要幫助中老年用戶群體辨別深度偽造技術,取締不當得利的違法違規商家,盡可能減少技術濫用帶來的社會風險。

  法律界人士建議,有關部門對AI“復活”的需求和其衍生的産業鏈要保持關注、合理辨析,在現行法律法規基礎上做好數據保護、涉詐犯罪風險預防等方面的監管。

  此外,普通群眾在面對諸如AI“復活”等新技術時,要提高警惕,一方面要避免掉入不法商家借新技術之名設下的虛假宣傳之坑,另一方面也要提防詐騙者運用深度偽造技術喬裝“親友”實施電詐行為。

【糾錯】 【責任編輯:張樵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