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 > 正文
2023 05/ 25 20:28:02
來源:新華社

“嚴字當頭”!兩份司法文件進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水準

字體:

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圖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5日聯合發布關于辦理強姦、猥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于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見。

  兩份司法文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依法從嚴懲處強姦、猥褻未成年人犯罪,加強對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進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水準。

  “嚴字當頭”彰顯從嚴懲處司法理念

  在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各類問題中,強姦、猥褻等性侵害犯罪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嚴重踐踏法律紅線和倫理底線,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社會反映強烈。

  “針對此類犯罪近年來出現的新情況、新變化,在廣泛徵求意見、反覆研究論證基礎上制定的兩份司法文件,堅持嚴字當頭,彰顯從嚴懲處司法理念。”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一庭庭長何莉介紹。

  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了相關犯罪的入罪條件和從重、加重處罰情節認定標準。例如,明確列舉對姦淫幼女、強姦未成年人適用較重的從重處罰幅度的多項情形;明確強姦、猥褻“情節惡劣”“造成被害人傷害”等多項加重處罰情形;明確對此類犯罪嚴格控制緩刑適用,以及依法適用禁止令、從業禁止。

  明確利用網絡實施的猥褻行為的入罪條件

  “近年來,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日趨低齡化,隔空猥褻、網絡性引誘等新型犯罪層出不窮。”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廳長那艷芳介紹。由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況復雜,司法解釋在總結了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有關問題進行了補充和細化。

  針對利用網絡等侵害未成年人的新情況新問題,司法解釋明確了相關犯罪的入罪條件和從重、加重處罰情節認定標準,明確利用網絡實施的猥褻行為的入罪條件,規定“脅迫、誘騙未成年人通過網絡視頻聊天或者發送視頻、照片等方式,暴露身體隱私部位或者實施淫穢行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的,以強制猥褻罪或者猥褻兒童罪定罪處罰。”

  明確負有照護職責人員性侵罪的加重處罰情節

  根據司法解釋,“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是指對未成年人負有監護、收養、看護、教育、醫療等職責的人員,包括與未成年人具有共同生活關係且事實上負有照顧、保護等職責的人員。

  “對未成年女性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利用優勢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無援的境地,迫使被害人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以法定刑較重的強姦罪定罪處罰,以依法、準確、有力懲處犯罪。”何莉介紹。

  司法解釋用兩個條款,分別規定了負有照護職責人員性侵罪“情節惡劣”的認定標準,和特殊職責人員構成強姦罪的條件,旨在明確特殊情形下如何認定違背被害人意志,更準確地區分此罪與彼罪。

最高人民法院官網圖片

  偵查取證“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

  偵查取證工作是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重要環節。

  “公安部高度重視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始終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堅持‘零容忍’‘零懈怠’。”公安部刑偵局副局長、一級巡視員陳士渠表示。

  在偵查取證環節,司法意見要求全面查清犯罪事實,規定辦案機關發現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中提到其他犯罪線索的,均應調查核實。對于具有密切接觸未成年人便利條件的人員涉嫌性侵害犯罪的,要摸排犯罪嫌疑人可能接觸到的其他未成年人。對于發生在犯罪嫌疑人住所周邊或者相同、類似場所且犯罪手法雷同的性侵害案件,應當及時並案偵查。

  “下一步,公安部將組織全國公安機關以貫徹意見為契機,持續高壓嚴打,加強打擊合力,推動綜合治理。持續開展‘護校安園’等活動,從源頭減少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發生。”陳士渠説。

  強化法律援助保障訴訟權利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一級巡視員孫春英介紹,據統計,2020年至2022年,全國法律援助機構共組織辦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9.8萬件,受援人達42.5萬人,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諮詢38.2萬人次。

  法律援助是保障未成年人訴訟權益的重要措施,特別是在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辦理中,法律援助律師在維護其民事賠償權益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對此,意見強化訴訟權利保障,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確定專門機構或者指定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專門人員,負責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係女性的,應當有女性工作人員參與。”

  同時,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特點落實特殊、優先保護原則,意見指出“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律師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推動強制報告制度落實落細

  “各級婦聯抓事先預防,開展防性侵宣傳。暢通信訪窗口和12338婦女維權公益服務熱線。在走訪時發現可能存在的性侵線索或隱患,主動向公安機關向檢察機關報告、反映線索。”全國婦聯權益部副部長李岳陽介紹。未成年人性侵害犯罪具有隱蔽性,更需要社會各界共同築牢保護未成年人的“防火牆”。

  除了摸排風險,事先預防,2020年建立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對于及時發現犯罪、制止犯罪、預防犯罪發揮了重要作用。“性侵害案件始終是強制報告案件的主要類型,但總體來説,強制報告制度落實仍不充分。尤其是在賓館酒店發案的案件,仍有大量應報未報。”那艷芳説。

  對此,意見對相關部門能動開展犯罪預防工作提出要求。對強制報告、入職查詢法律制度落實和相關工作機制建設進一步明確。對未履行報告義務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追究責任。(記者齊琪)

【糾錯】 【責任編輯:施歌 】
新聞連結
  • 我國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懲治和預防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5日聯合發布關于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見,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懲治和預防工作。意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2023-05-25
  • 兩高發布司法解釋從嚴懲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在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各類問題中,強姦、猥褻等性侵害犯罪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嚴重踐踏法律紅線和倫理底線,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社會反映強烈。”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一庭庭長何莉介紹,針對此類犯罪近年來出現的新情況、新變化,制定本司法解釋,具有重要意義。
    2023-05-25
閱讀下一篇:
010020020120000000000000011100601129645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