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9月30日電 四川省紀委監委30日通報,日前經四川省委批準,四川省紀委監委對攀枝花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謝忠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謝忠華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影響公正執行公務,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貪欲膨脹,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運輸檢查、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謝忠華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四川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謝忠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四川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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