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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1/ 14 16:56:21
來源:新華網

最高法發布20條舉措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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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月14日電(記者齊琪、羅沙)最高人民法院14日發布“司法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20條”,進一步發揮人民法院司法職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

  最高法審委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介紹,這份《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從積極營造公平競爭、誠信經營的市場環境,切實加強中小微企業産權司法保護等6個方面提出20條舉措,圍繞中小微企業“急難愁盼”突出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司法措施。

  意見提出,依法保護中小微企業生存發展空間。依法公正高效審理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案件,嚴懲強制“二選一”、低價傾銷、強制搭售、遮罩封鎖、刷單炒信等違法行為。依法認定經營者濫用數據、演算法、技術、資本優勢以及平臺規則等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防止資本無序擴張,保護中小微企業生存發展空間。

  意見同時提出,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幹預中小微企業經濟糾紛。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嚴格區分中小微企業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參與兼並重組與惡意侵佔國有資産等的界限,堅決防止把經濟糾紛認定為刑事犯罪、把民事責任認定為刑事責任。

  為助力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意見提出,嚴格依照民法典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依法認定生産設備等動産擔保,以及所有權保留、融資租賃、保理等非典型擔保債權優先受償效力,支援中小微企業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拓寬融資渠道。依法規制民間借貸市場秩序,對“高利轉貸”“職業放貸”等違法借貸行為,依法認定其無效。

  “在中小微企業等市場主體為被執行人的案件中,為保障申請執行人債權,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對其採取執行措施。”劉貴祥説,意見要求,對中小微企業等市場主體的廠房、機器設備等生産性資料採取查封措施時,在能夠保障債權人利益的情況下,盡可能不影響查封財産的正常使用,不影響生産經營。

【糾錯】 【責任編輯:趙文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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