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擬規定個人轉租10套(間)及以上需登記備案
為規範住房租賃行為,保護當事人權益,維護市場秩序,昨天,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市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研究起草了《關於規範個人開展住房轉租活動的通知(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時間為7月3日至7月10日。
近年來,北京市部分職業化的個人“二房東”承租大量住房後從事轉租活動,存在發布虛假房源、剋扣押金租金等侵害市民合法權益的情形,因相關主體未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監管存在難點。意見稿擬明確個人在本市轉租非同一套(間)住房達到10套(間)及以上的,應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並向住建(房管)部門備案。同時細化了具體的轉租套(間)數計算認定標準及從事住宿、民宿等經營活動的例外情形。
意見稿要求,“二房東”登記備案後轉為租賃企業的,應當遵守《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要求,充分落實信息公示、資金監管、登記備案、內部管理等制度規定。在資金監管方面,應當按照《北京市住房租賃押金託管和租金監管暫行辦法》的規定,將收取的押金納入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押金託管賬戶進行託管。如果向承租人單次收取租金的數額超過三個月租金,超收的租金也應當納入監管。
在監管機制上,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加強日常監管,發現轄區內個人違規轉租的,應及時將線索及租賃合同等證據上傳至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區級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與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及市場監管等相關區級部門建立工作協調和信息共享機制,發現個人轉租住房達到10套(間)及以上涉嫌未經設立登記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
意見稿還規定,互聯網信息&&、房地産經紀機構不得為轉租住房達到10套(間)及以上的個人提供信息發布或居間服務。(記者 袁璐)